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全民医疗保障“十五五”规划公布
19日,《全民医疗保障“十五五”规划》发布。国家医保局表示,医保部门始终坚持真支持创新、支持差异化创新的导向,将在保障好基本需求同时,发挥战略购买作用,积极主动支持创新。
新华财经北京8月20日电 8月19日,国家医保局公布《全民医疗保障“十五五”规划》,明确未来五年目标:到2030年,基本医保公共服务可及性进一步增强,医保安全保障能力巩固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能进一步提升。规划从8个方面提出26条务实举措,着力构建一张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网。
支持差异化创新
国家医保局表示,医保部门始终坚持真支持创新、支持差异化创新的导向,将在保障好基本需求同时,发挥战略购买作用,积极主动支持创新。
规划提出,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加强“三医”信息互通与协同,推动医保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探索为医药创新研发提供必要的医保数据服务。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完善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研究制定新上市药品首发价格形成机制,实行企业自评创新程度和临床价值,积极支持创新程度高、临床价值大的高水平创新药,在上市初期即可形成与高投入、高风险相符的价格,并在一定时期内保持价格相对稳定。
在医疗服务价格方面,探索建立医疗服务价格预立项制度,根据临床需要和服务产出等因素及时新增或优化价格项目。用好现有项目兼容、附条件新增、重大创新绿色通道等新增价格项目渠道,促进高水平医疗创新技术和产品加快临床转化。在支付方式改革方面,动态调整病种分组方案和支付标准,健全核心要素管理机制和配套管理机制。在长期护理保险方面,积极促进长期护理相关领域创新,促进智能外骨骼等智能化设备在长期照护领域应用。在商业医疗保险发展方面,积极支持将新技术、新服务、新药品、新器械应用纳入商保保障。
集采与价改双轮并行
国家医保局介绍,“十五五”时期,国家医保局将坚持系统集成、协同高效,通过医药集中带量采购与医药服务价格改革“双轮驱动”,持续便利群众获得质优价宜的医药服务。
在深化医药集中带量采购方面,国家医保局将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推进,重点在扩围扩面、规则优化、落地提效3个方面持续发力。扩围扩面方面,将稳步推进国家组织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集采,同时指导各地组建“一省牵头、全国参与”的联盟采购,在中药、生物药、医用耗材等领域持续深耕,逐步将临床用量大、价格虚高的药品、医用耗材品种纳入采购范围,减轻群众费用负担。
坚持“稳临床、保质量、反内卷、防围标”原则,优化完善采购规则,进一步提升集采产品与临床需求的匹配度,与药监部门协同做好中选产品质量保障,引导行业公平、理性竞争,坚决打击医药集采领域围标串标。
健全保供与履约机制,切实保障临床用药稳定。压实医疗机构优先配备使用中选产品责任,同时兼顾群众多元化用药需求。完善集采配套措施,推进集采中选药品进基层医疗机构、进民营医院、进定点零售药店,扩大群众可及范围;推进集采药品医保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提高医疗机构回款效率,赋能企业发展。
在医药服务价格方面,将实行新上市药品企业自评制度,支持高水平创新药在上市初期制定与高投入、高风险相符的价格,在一定时期内保持价格相对稳定。加强数智化赋能医药价格监测治理,推动多渠道药品比价,充分发挥网络药店药品价格发现功能,全面推开优化量价比较指数和比价小程序,引导定点药店药品价格保持在合理区间。常态化执行“红黄标”预警标识,用柔性治理的方式,提醒医疗机构优先选用性价比更高的药品耗材。
耗材价格治理方面,加快建成并运用全国挂网耗材价格一览表,加强耗材价格监测预警,将群众关切的量大价高、流通加价多的医用耗材,分批纳入价格治理范围。指导各地统一规范医用耗材挂网规则,引导医用耗材价格合理形成。此外,着力推动在全国范围内建立新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加强医疗服务价格宏观管理,常态化运行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推进统一全国价格项目,建立医疗服务价格预立项制度,促进高水平医疗创新技术和产品加快临床转化。
编辑:尹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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