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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港依托十年合作机制谋新篇:聚焦跨境金融纠纷调解、离岸金融与人才交流

新华财经|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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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港金融合作第十次工作会议10月30日在上海举行,上海市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与香港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在本次会议上签署合作备忘录。备忘录旨在推动两地金融纠纷调解机制的交流衔接,加强金融纠纷调解服务跨境合作。

新华财经上海10月30日电(张天源) 沪港金融合作第十次工作会议10月30日在上海举行,上海市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与香港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在本次会议上签署合作备忘录。备忘录旨在推动两地金融纠纷调解机制的交流衔接,加强金融纠纷调解服务跨境合作。

会上,中共上海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李俊杰表示,建设香港、上海两大国际金融中心是重大国家战略。新形势下,两地既要各展所长,更要协同发力。近年来,沪港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机制进一步完善,沪港离岸金融战略互补效应进一步显现,共建金融产品服务体系的内涵进一步拓展。沪港两地将以本次会议为契机,将会议共识转化为具体合作项目,推动沪港金融协同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表示,沪港金融合作机制自建立以来,一直是两地深化交流、共谋发展的重要平台。今年适逢工作会议举行第十次会议,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在国家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背景下,香港正积极落实《香港特别行政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一个五年规划(2026-2030)》,以及2026年《施政报告》的重点策略。沪港两地将持续优势互补,共同强化金融市场合作联动,全方位助力内地企业“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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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此同时,双方与会代表围绕金融市场互联互通、跨境离岸金融服务协同发展、金融产品体系共建以及人才交流培训等共同关注的议题展开交流讨论,并达成多项共识,双方还约定下一次工作会议将在香港举行。

据悉,沪港金融合作工作会议是由原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于2010年共同发起的机制性会议,会议轮流在沪港两地举行,旨在促进两地金融合作与交流。

编辑:葛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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