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解读】解读四川信托破产:破产重整可能性较大 优胜劣汰有利于促进金融市场稳定
业内人士认为,四川信托进入破产程序属于个案,有利于保护信托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信托行业的市场形象和地位。对信托公司进行优胜劣汰,有利于及时处置高风险信托机构的风险,避免风险传染与蔓延,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同时加强信托投资者的教育,形成‘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信托投资理念。
新华财经北京4月2日电(记者张斯文)2024年4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0年第12号)等相关规定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授权,批复同意四川信托有限公司依法进入破产程序,并要求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后续工作,如遇重大情况,及时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报告。
业内人士认为,四川信托进入破产程序属于个案,有利于保护信托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信托行业的市场形象和地位。对信托公司进行优胜劣汰,有利于及时处置高风险信托机构的风险,避免风险传染与蔓延,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同时加强信托投资者的教育,形成‘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信托投资理念。
四川信托最终实现破产重整的可能性较大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信托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该金融机构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其中,破产重整是《企业破产法》新引入的一个重要程序,目的是使面临困境但有挽救希望的企业避免破产清算,恢复生机。
中国信托业协会首席经济学家蔡概还指出,对四川信托的批复,是基于《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关于申请破产重整的请示》(川信司〔2024〕14号)作出的。
“四川信托进入破产程序的目的是破产重整,最终实现破产重整的可能性比较大。破产重整的目的在于,通过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推动四川信托的业务重组和债务调整,努力帮助其摆脱财务困境和恢复营业能力。”蔡概还说。
“当然,破产重整也有不成功的情况,如果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情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可能的,仍然可以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破产。但我认为四川信托的重整可能性较大。”一位业内人士说。
《信托法》颁布以来,除了新华信托被裁定破产清算外,尚无信托公司实施过破产重整。
“四川信托依法进入破产程序,我认为更重要的是有利于保护信托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信托行业的市场形象和地位。”蔡概还说。
对信托公司进行优胜劣汰有利于促进金融市场稳定
有业内人士表示,破产重整对于企业来说是一次重获生机的机会。这对我国金融体系稳定和社会稳定有着重要意义。
在蔡概还看来,对信托公司进行优胜劣汰,有利于及时处置高风险信托机构的风险,避免风险传染与蔓延,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同时,也有利于构建一个更健康、更有活力的信托市场,促进金融市场的稳定。
“对信托公司进行优胜劣汰还有利于整顿信托市场,打击违法违规活动,打破刚性兑付,加强信托投资者的教育,形成‘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信托投资理念。”蔡概还说。
蔡概还强调,四川信托依法进行破产重整属于个案,不会对我国信托业和金融体系产生大的实质性的破坏和影响。
“但是,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给信托行业敲响了警钟。”蔡概还说,“分类监管、扶优限劣”,是金融监管总局一贯的监管理念。过去,信托公司长期主营融资类业务,必然会不断积聚行业风险。对此,信托公司应当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监管部门《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要求,加紧谋划转型,加速回归本源,努力实现信托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编辑:幸骊莎
声明:新华财经为新华社承建的国家金融信息平台。任何情况下,本平台所发布的信息均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400-6123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