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检察机关依法对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郭心刚决定逮捕
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宜春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对郭心刚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新华财经北京12月11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微,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郭心刚(正厅级)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违法发放贷款、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由江西省宜春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宜春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对郭心刚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编辑:高二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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