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已经收录逾8亿自然人信贷信息
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已经成为我国一项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在有效防范信用风险、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增强社会诚信意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新华财经北京12月22日电(记者 翟卓)“截至2025年11月末,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已经收录了8.1亿自然人的信贷信息,经当事人同意,日均对外提供查询服务达到两千万笔。”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邹澜在22日举行的中国人民银行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说。
据邹澜介绍,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是国家设立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依法归集共享个人和企业的信贷信息,供金融机构在开展业务时进行查询,作为对客户进行风险评估的重要参考,为金融机构在防范金融风险前提下,尽最大可能满足实体经济融资需求提供重要支撑。
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已经成为我国一项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在有效防范信用风险、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增强社会诚信意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邹澜表示,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征信系统中的个人逾期信息自还清欠款算起要保存五年。受新冠疫情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一些个人财务状况发生了难以预料的变化,未能按原借款合同约定时间偿还贷款。虽然诚实守信、竭尽所能,事后已全额偿还了债务,但信用报告仍然需要按规定展示历史逾期记录,个人在获得新的贷款支持等方面受到了一定影响。
“为了更准确地反映个人真实信用状况,帮助已还款的逾期人群加快重塑个人信用,人民银行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邹澜表示,政策的主要内容为:对于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单笔金额不超过1万元人民币的个人逾期信息,个人于2026年3月31日(含)前足额偿还逾期债务的,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将不予展示。
据邹澜介绍,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的适用条件可概括为四个要点。一是适用对象限定于个人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展示的信贷逾期信息。
二是适用时间区间要求逾期信息产生于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
三是适用金额为单笔逾期金额不超过1万元。
四是适用前提是个人在2026年3月31日前足额偿还逾期债务。
邹澜表示,相关政策标准和条件的设定,主要出于两个方面考虑。一方面,政策不区分贷款机构、贷款类型,不设置申请程序和复杂的条件,公平公正、简便易行地为在规定日期前履行还款义务的个人提供信用重建的机会。
另一方面,政策对逾期时间和逾期金额做了规定,在精准支持小额逾期、诚信还款人群信用重建的同时,保留对尚未按期还款或大额逾期人群的信用约束,坚守履约守信的底线,保证征信系统的严肃性和约束力。
“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出台后,预计将在三个层面发挥积极作用。”据邹澜介绍,在个人层面,政策将为曾经失信的个人提供容错纠正机会,有助于社会公众有效改善信用状况,激发微观主体活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内生动力。
在金融机构层面,政策有助于金融机构更加精准地识别个人信用状况,进一步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质效。
“在经济社会层面,政策有利于强化个人在后续经济活动中的履约守信意识,有效发挥征信系统‘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基础性作用,积极构建崇信向善的诚信社会。”邹澜说。
编辑:尹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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