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发布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工作实施方案
据自然资源部12月7日消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有关要求,自然资源部制定了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工作实施方案。
新华财经北京12月7日电(胡辰)据自然资源部12月7日消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有关要求,在全国范围内推进自然资源管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在更大范围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自然资源部制定了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工作实施方案。现予印发。
实施方案提出,根据国发〔2021〕7号文件有关要求,《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2021年全国版)》规定的自然资源管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争2022年底前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
实施方案提出,在全国范围内,直接取消“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丙级资质认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丙级资质审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单位丙级资质审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单位丙级资质审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单位丙级资质审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丙级资质审批”“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丙级资质审批”“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丁级资质审批”等8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
实施方案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认定”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实行告知承诺后,依法列出经营许可条件,对因企业承诺可以减省的审批材料,不再要求企业提供;对可在企业领证后补交的审批材料,实行容缺办理、限期补交。对企业通过全国国土空间规划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提交资质申请资料并自愿作出承诺的,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的审查并作出审批决定。
实施方案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认定”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对“勘查矿产资源审批”“开采矿产资源审批”等2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精简审批材料,积极探索采取委托等方式、按照有关授权分别将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的部分探矿权、采矿权审批权限下放至设区的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编辑:曹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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