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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学武:“定价”是数据资产入表重中之重

新华财经|2024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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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学武认为,在数据资产入表的过程中,“定价”是重中之重。而就定价机制来说,成本法具有较高可行性,收益法具有部分可行性,而市场法尚不具备可行性。

新华财经北京4月26日电(南春雪 郭岩)24日,中国经济信息社数据资产运营研究中心在京成立。成立仪式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测中心分析预测处处长张学武做了题为《数据市场发展与数据定价机制构建》的主题演讲。张学武认为,在数据资产入表的过程中,“定价”是重中之重。而就定价机制来说,成本法具有较高可行性,收益法具有部分可行性,而市场法尚不具备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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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测中心分析预测处处长张学武

我国数据年产量逐年增长,且规模位居世界前列。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网络空间研究院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数据年产量8.1ZB(1ZB=270字节),占全球10.5%,仅次于美国的23.9%,连续三年保持30%左右增速。张学武预测认为,短期看,将催生3000-5000亿元规模的数据交易市场。而中长期来看,数据资产化催生的相关市场潜在规模将达到十万亿级。

对于如此规模庞大的数据市场,由于权属、利益和技术等问题,数据孤岛已经显现。张学武提出,需要做好顶层设计、市场建设和机制建设,才有可能解决目前问题。“数据二十条”提出,支持探索多样化、符合数据要素特性的定价模式和价格形成机制,推动用于数字化发展的公共数据按政府指导定价有偿使用,企业与个人信息数据市场自主定价。

张学武分析认为,在数据定价机制的探索过程中,数据市场存在五大难点。一是数据市场普遍存在确权难、定价难、互信难、入场难、监管难的“五难”困境;二是数据具有高固定成本、低边际成本、产权不清、来源多样和结构多变等特征;三是数据买卖双方对数据价值评估存在“双向不确定性”,再结合数据质量、完整性、稀缺性和潜在价值,使得对数据产品进行定价成为一个巨大难题;四是数据价值具有较高的情景相关性。数据特性复杂具有高复制性和异质性,所以针对不同的应用场景和交易场景,出现“千用千价”情况;五是数据权属及分类分级尚不明确。不同于传统商品所有权的转移,数据要素交易流通既可以是数据的持有权,也可以是数据的使用权和经营权,需要针对不同的交易方式,建立相应的定价策略。

基于目前的这五大难点,张学武进一步表示,从数据价格定价的实践来看,成本法具有较高可行性,但是数据的边际成本极低,单位成本、单位价格难以有效确认;收益法具有部分可行性,主要需视交易标的物是否具备较为明确的收益预期;市场法尚不具备可行性,因为目前数据交易市场并不活跃,价格缺乏公允性。

数据资产运营研究中心是中国经济信息社专属的数据资产运营服务机构。该中心以服务国家数据战略为使命,在数据资源化、产品化、资产化的全生命周期,提供“智库研究+专业咨询+数据产品开发与运营”的综合解决方案,促进数据要素在“聚数、用数、乘数”各环节的全链条价值释放,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注入数据活力。

 

编辑:王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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