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街发布】金融监管总局:鼓励金融机构单独设立首席合规官和合规官
由金融机构行长或者总经理兼任的,不受本办法规定的首席合规官或者合规官的任职条件限制,不需要另行取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者其派出机构的任职资格许可。鼓励金融机构单独设立首席合规官和合规官。
新华财经北京8月16日电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提到,金融机构可以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单独设立首席合规官、合规官,也可以由金融机构负责人、省级(计划单列市)分支机构或者一级分支机构负责人兼任。由金融机构行长或者总经理兼任的,不受本办法规定的首席合规官或者合规官的任职条件限制,不需要另行取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者其派出机构的任职资格许可。鼓励金融机构单独设立首席合规官和合规官。

编辑:刘润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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