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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单”造小家电作赠品 代加工企业被起诉

新华社|2025年0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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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单”制造小家电,以为是赠品就能蒙混过关,不想最终还是被发现。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新近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对一家代加工企业两名负责人提起公诉。

新华财经南京3月14日电(记者朱国亮)“飞单”制造小家电,以为是赠品就能蒙混过关,不想最终还是被发现。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新近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对一家代加工企业两名负责人提起公诉。

“飞单”是指代加工企业与客户绕过品牌方,冒用品牌方的名义私下生产、销售的行为。

2023年5月,惠山区消费者臧先生在一购物平台参与“积分兑福利”活动,用积分兑换了一台国内知名品牌的网红电饭煲,到手后却发现质感粗糙,没有防伪码,便拨打品牌售后热线。品牌方鉴定该电饭煲系仿冒产品,立即报警。警方侦查发现,这是一起涉嫌“飞单”造假案。今年3月11日,惠山区检察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对两名代加工企业负责人卢某、杨某提起公诉。

承办案件的惠山区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部检察官张琦介绍,涉案代加工企业承接了这一知名品牌的电饭煲、电火锅生产业务。其正规生产、销售流程应是:客户向品牌方下订单,品牌方将订单交给卢某、杨某的代加工企业生产,品牌方对产品检验合格后发放“一对一”防伪码,代加工企业给产品贴码交付客户。然而,卢某、杨某却和客户林某(另案处理)私下合谋,绕过品牌方“飞单”生产小家电,作为“赠品”发放给消费者。

“‘飞单’不仅损害品牌方知识产权,还会因监管不足造成质量隐患、无售后服务等一系列问题,从根本上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张琦说。

经查,2021年8月至2023年8月,卢某、杨某在未经品牌方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为林某生产假冒注册商标的电饭煲9000余台、电火锅8000余个,销售金额120余万元。经抽样检测,部分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赠品属于商家营销产品,和正价购买的产品一样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的保护,不会因为是赠送的就减轻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罪责。”张琦说。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编辑: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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