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金融监管局:建立“科技—产业—金融”新循环长效机制
作为全国18个首批科技并购贷款试点城市之一,截至目前,天津市已落地4笔科技企业并购贷款业务,涉及并购贷款总额7亿元。
新华财经天津6月11日电(记者李亭)记者从天津金融监管局获悉,天津将从完善组织体系、改善信贷服务、优化保险保障、开展股权投资试点等方面推动科技金融工作走深走实,并建立“科技—产业—金融”新循环长效机制。
2023年,天津率先开展“科技—产业—金融”新循环试点,科技金融取得明显突破。截至目前,天津辖内银行机构已设立61家科技特色支行。截至2025年一季度末,在津银行机构向天津科技创新企业投放贷款余额2883亿元,同比增长20%,其中信用贷款占比50%。在津银行通过投贷联动模式累计发放贷款4.64亿元,惠及38家科技创新企业。截至2025年4月末,天津财险业通过科技保险累计提供保险保障4864.92亿元;“实验室一切险”已累计为天津46间(次)实验室提供风险保障1.14亿元。作为全国18个首批科技并购贷款试点城市之一,截至目前,天津市已落地4笔科技企业并购贷款业务,涉及并购贷款总额7亿元。
在试点工作基础上,天津金融监管局会同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天津证监局、天津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天津市科技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印发《建立“科技—产业—金融”新循环长效机制工作方案》。长效机制相较于试点工作,在银行、保险公司的基础上,将金融服务机构扩展到证券、基金、租赁、保理等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加快完善与科技创新特点相适应的金融服务体系。在工作举措方面,提出“加强顶层设计和系统规划”“健全组织架构和人才配备”“加大产品供给和资源投放”“优化科技创新企业、金融支持产品、天津本地投资机构和差异化管理‘四张清单’”“深化政策、行业、创新‘三项协同’”和“统筹防风险和促发展”共六方面15项举措。
天津金融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引导金融机构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力度,聚焦科技创新金融需求,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适配性,以金融创新更好服务天津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
编辑:刘润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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