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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有序推动公共数据开放 探索建立公共数据分类分级授权机制

新华财经|2025年0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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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公共数据开放管理制度,在维护国家数据安全、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的前提下,依法依规有序开放公共数据;探索建立公共数据分类分级授权机制,加快建设一批公共数据专区,积极推动分领域授权、依场景授权,逐步探索整体授权运营。

新华财经北京8月11日电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北京市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有序推动公共数据开放。健全公共数据开放管理制度,在维护国家数据安全、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的前提下,依法依规有序开放公共数据。鼓励公共机构开放高价值数据。发布年度公共数据开放计划,动态更新开放目录。优先在与民生紧密相关、社会需求迫切的行业和领域推动全量数据目录和样例数据开放。升级公共数据开放平台,探索以政企合作方式开展开放平台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提升数据产品开发效率和价值转化能力。建立开放数据接诉即办机制,响应社会主体数据需求和应用反馈。各区负责组织本区公共数据开放,并在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发布。

意见指出,高效开展政务数据共享。市数据管理部门统筹全市政务数据共享,各部门原则上不得单独建设数据共享通道。升级市大数据平台,通过数据、模型、接口等形式开展共享服务,提升目录区块链、数据探针、隐私保护计算、动态知识图谱等能力。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组织有关部门形成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开展面向应用场景的数据共享。针对区、街道(乡镇)、社区(村)数据需求,依托市大数据平台探索数据集中管理、分级使用,促进市级数据下沉与基层数据反哺。各区各部门共享获取的数据应用于依法履职需要,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意见指出,规范管理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修订完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规定。探索建立公共数据分类分级授权机制,加快建设一批公共数据专区,积极推动分领域授权、依场景授权,逐步探索整体授权运营。市数据管理部门统筹协调管理全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指导监督各区各部门组织实施,各区各部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展授权运营。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纳入“三重一大”决策范围,明确授权条件、运营模式、运营期限、退出机制和安全管理责任,授权符合条件的运营机构开展公共数据资源开发、产品经营和技术服务。市数据管理部门要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指导监督运营机构依法依规经营,运营机构要面向市场公平提供服务,严禁未经授权超范围使用数据。市财政部门会同市数据管理部门统筹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研究建立收益分配路径。探索建设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服务平台,实现授权运营数据的合规使用和安全管控。鼓励其他经营主体对运营机构交付的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再开发,融合多源数据进行创新。

 

编辑:刘润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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