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解读】解读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保障增值税法有效施行 促进税收法治公平
业内人士介绍说,《条例》基本沿袭现行增值税各项制度,对增值税税制要素、优惠政策、征收管理等作出规定,为广大纳税人的各项经营业务提供了明确的法律遵循依据,对增强税制的确定性,保障公平竞争都具有重要意义。

新华财经北京12月31日电(记者董道勇)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公布,将于2026年1月1日起与增值税法同步施行。业内人士介绍说,《条例》基本沿袭现行增值税各项制度,对增值税税制要素、优惠政策、征收管理等作出规定,为广大纳税人的各项经营业务提供了明确的法律遵循依据,对增强税制的确定性,保障公平竞争都具有重要意义。
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保障增值税法有效施行
增值税覆盖国民经济全行业和各链条,是目前我国第一大税种。2024年国内增值税收入约6.67万亿元,占全部税收收入的38%。2025年前11个月,国内增值税收入约6.36万亿元,同比增长3.9%。1993年底,国务院制定并颁布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此后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定了作为暂行条例配套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制定实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有利于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保障增值税法有效施行,增强税制可操作性。同时,《条例》通过进一步细化明确增值税法有关规定,稳定市场预期,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条例》是增值税法的基础性配套行政法规,与增值税法以及增值税规范性政策文件一起构成了我国增值税的法律法规体系,是增值税法落地实施的重要保障。”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公共收入研究中心主任梁季说,《条例》是对增值税法相关条款的解释和明确,是增值税法的延伸和充实,是制定增值税政策性文件的依据,在增值税法律体系中发挥着“承上启下”的作用。
司法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人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答记者问表示,制定增值税法实施条例旨在全面贯彻落实增值税法,保持税制连贯,坚持统筹兼顾。通过将现行规定中行之有效的制度措施纳入《条例》,不新增纳税人负担。同时,既坚持增值税法确立的基本税制要素和政策界限,又为实际操作预留空间。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李旭红认为,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的正式颁布,为完善增值税法律体系奠定了重要的基础,对于完善增值税制度,增强税制的确定性而言具有重要意义。她表示,《条例》明确了应税范围及抵扣范围、细化抵扣标准、简化抵扣程序等,有利于专业化分工,促进了要素的自由流动,提升了资源配置的效率,助力推动统一大市场的建立。
多位财税领域专家表示,增值税制度既包括增值税法,也包括《条例》及各项配套政策。《条例》是对增值税法最为权威及重要的细化。随着增值税法制定出台,我国现行18个税种中已有14个税种制定了法律,涵盖了绝大部分的税收收入,标志着我国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更进一步。
部分规则变化仍需关注建议在合规框架下主动适应新变化
记者了解到,此次公布的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共6章54条,包括总则、税率、应纳税额、税收优惠、征收管理、附则。主要规定内容涉及细化纳税人和征税范围、明确税率适用、确定不同情形应纳税额计算方法、完善税收优惠政策、健全征管措施。
其中,在细化增值税征税范围方面,《条例》对增值税法第3条所称“货物”“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作出细化规定;并进一步明确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以及服务、无形资产在境内消费的具体情形。
在完善税收优惠方面,《条例》明确增值税法中各类免征增值税项目的具体标准,并规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标准、条件等应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同时要求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适时评估增值税优惠政策执行效果,及时报请国务院予以调整完善。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基本沿袭现行增值税各项制度,并与即将实施的增值税法配套衔接,部分重要规则的变化仍值得企业等纳税人充分关注。随着实施条例后续的制定与实施落地,建议企业持续跟踪政策动态,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及时调整税务规划与经营模式,强化内部流程管理以防范潜在风险。
华税税务师事务所有关负责人表示,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在总体延续现行增值税制度框架的同时,对若干重要规则进行了调整,例如调整了“在境内消费”的应税情形、明确了应税交易中主要业务与附属业务的判定标准、缩减了不属于应税价外费用的不征税范围等。
“条例通过细化增值税法的原则性规定、明确国务院授权事项的具体执行标准,能够提升政策的可操作性。面对即将落地的税收新规,建议企业及时关注政策动态,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及时调整税务规划与经营模式,强化内部流程管理以防范潜在风险,在合规框架下主动适应政策变化。”上述华税税务所事务所有关负责人提醒。
天职税务师事务所有关负责人表示,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增加了反避税条款。其中在第五十三条提到,纳税人实施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减少、免除、推迟缴纳增值税税款,或者提前退税、多退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相关规定予以调整。“这条属于新增条款,将原来用于企业所得税方面的反避税条款也纳入到增值税当中,扩大了反避税范围,显示出监管机构对于增值税的重视,也显示出未来反避税监管重点也将有所变化。”该负责人表示。
据介绍,为保障《条例》更好落地见效,下一步,财政部、税务总局将制定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预缴税款、出口退(免)税等具体操作办法,进一步细化政策内容,统一执行标准;税务总局还将制定配套征管公告,进一步明确具体征管操作事项。同时,根据政策调整相应升级完善税收信息系统,及时完成系统改造和功能测试,提供政策引导、便捷申报、智能校验等高效服务渠道,最大限度为纳税人提供便捷纳税服务。此外,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条例》的广泛宣传,组织开展相关培训辅导,为纳税人提供政策解读以及问题解答等咨询服务,及时回应纳税人关切。
编辑:幸骊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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