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4月10日前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向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重点排放单位预分配2025年度碳排放配额
生态环境部明确,2026年4月10日前,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向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重点排放单位预分配2025年度碳排放配额。2026年6月30日前向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预分配2025年度碳排放配额。
新华财经北京2月9日电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月9日公布《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2026年4月10日前,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向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重点排放单位预分配2025年度碳排放配额。2026年6月30日前向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预分配2025年度碳排放配额。
2026年9月20日前,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基于2025年度核查结果,按照年度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核定2025年度发电、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应发放配额量,并向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书面报送相关数据表,进行核定配额的注册登记。9月30日前,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向发电、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分配2025年度碳排放配额。
2026年12月31日前,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发电、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重点排放单位按时足额完成2025年度碳排放配额清缴。
编辑:郭洲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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