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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财观|《可持续信息鉴证业务准则》的金融应用与市场影响

新华财经|2026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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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财政部正式印发《可持续信息鉴证业务准则第6101号——基本准则(试行)》。本文基于准则的制定背景与核心定位,系统梳理其制度设计的核心创新点,深入分析准则实施对金融市场的全方位影响,并对我国ESG鉴证体系的未来发展进行展望。研究发现,作为我国首个全国性、纲领性可持续信息鉴证准则,该准则通过构建“披露+鉴证”的全链条制度闭环,为ESG投融资筑牢了制度基础,将推动我国可持续金融市场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型,为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与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编者按:本文原载于《全球南方金融》创刊号。该期刊是全球南方金融家论坛核心成果的重要载体,立足中国视角、聚焦全球南方,致力于以专业深度与国际视野记录时代变革,唱响“南方声音”,展现“南方担当”。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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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艳阳,兴业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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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立华,兴业碳金融研究院常务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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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政委,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

一、引言

在全球可持续发展浪潮下, ESG已成为资本市场资源配置的核心考量因素,我国ESG信息披露体系历经多年演进已日趋完善。截至2025年末,A股市场已形成“证监会部门规章—交易所自律指引—龙头公司实践”的多层次ESG披露框架,ESG信息披露的刚性约束持续增强。但长期以来,我国缺乏全国统一的可持续信息鉴证标准,导致鉴证机构类型多元、执业质量参差不齐, ESG信息可信度面临挑战、存在“漂绿”风险与数据质量缺陷,制约了ESG投融资市场的高质量发展。

2026年1月,财政部正式发布《可持续信息鉴证业务准则第6101号——基本准则(试行)》(以下简称《鉴证准则》),彻底填补了本土ESG鉴证标准的制度空白,构建起我国ESG领域从披露到鉴证的完整制度框架,成为我国ESG体系建设从“披露为主”迈向“鉴证增信”的里程碑事件。本文围绕准则的制定逻辑、制度创新与金融市场影响展开系统分析,为金融机构、市场主体与监管部门把握政策方向、落实准则要求提供实践参考。

二、准则出台的背景与战略意义

(一)制定背景

从国际层面看,可持续信息披露与鉴证已进入全球标准化、强制化发展阶段。2023年,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发布IFRSS1、IFRSS2两项核心准则,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IAASB)于2024年推出《国际可持续信息鉴证业务准则第5000号——可持续信息鉴证业务的一般要求》,构建了全球统一的ESG披露与鉴证基准。随着跨境融资规模持续扩大,全球资本市场对ESG信息的国际可比性、可信度提出了更高要求,建立与国际接轨的鉴证标准成为各国ESG体系建设的核心方向。

从国内层面看,我国ESG披露制度建设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鉴证环节始终存在制度短板。2024年沪深北三大交易所同步发布《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2025年证监会以部门规章形式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了ESG披露的法定要求。但统一鉴证标准的缺失,导致市场鉴证服务缺乏统一执业规范,难以对ESG信息真实性形成有效约束,无法满足资本市场对高质量ESG信息的核心需求,也制约了我国ESG体系与国际标准的接轨进程。

(二)核心战略意义

《鉴证准则》的出台,是我国ESG体系建设的关键一步,具有三重核心战略意义:

一是完善ESG全链条制度体系,通过第三方鉴证机制增强ESG信息可信度,破解长期以来“披露易、验证难”的行业痛点,推动ESG信息披露从“形式披露”向“实质披露”转型。

二是实现国际接轨与本土特色的有机融合,准则核心要素与IAASB国际主流准则保持趋同,同时融入中国特色ESG议题,明确适用于所有合规鉴证机构,为我国企业跨境融资降低合规成本。

三是为可持续金融高质量发展筑牢信息基础,通过提升ESG信息质量缓解市场信息不对称,为ESG投资、绿色金融创新、气候风险管理提供可靠依据,引导资本向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领域高效流动。

三、准则的核心制度设计与创新

《鉴证准则》定位为可持续信息鉴证业务准则体系中的基本准则,共十八章228条,财政部同步确立了“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应用指南”的三层ESG鉴证体系发展方向。准则在制度设计上实现了四大核心创新,构建了兼顾专业性、包容性与可操作性的ESG鉴证制度框架。

(一)灵活适配的双轨制保证程度设计

准则明确了合理保证与有限保证并行的双轨制模式,同时创新性允许“混合保证”模式。其中,合理保证将鉴证业务风险降至业务环境下可接受的低水平,以积极方式发表鉴证意见,适用于关键绩效指标、重大战略承诺等高质量需求场景;有限保证将风险降至可接受水平,以消极方式发表意见,适用于数据基础完善的常规披露场景。而“混合保证”模式允许企业对部分可持续信息获取合理保证,对部分信息获取有限保证,为企业根据自身需求、成本与发展阶段选择适配的鉴证深度提供了制度空间,也为鉴证机构设计差异化服务产品提供了依据。

(二)全流程双层面质量管理要求

准则创新性提出机构与项目双层面的全流程质量管理要求,明确鉴证机构需建立统一的质量管理体系,而非仅局限于项目层面的风险控制,从机构顶层设计上保障了鉴证业务的长期质量。准则明确项目负责人需同时具备鉴证技能、可持续信息领域专业能力与职业道德认知,对项目质量承担总体责任;同时强调执业过程中的职业怀疑原则,要求鉴证机构警惕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为防范ESG“漂绿”行为提供了刚性制度约束。

(三)与财务审计的清晰边界划分

针对市场长期关注的ESG鉴证与财务审计业务边界混淆问题,准则作出了明确界定。财务报表中按企业会计准则规范的ESG相关货币化数据,适用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财务报表外的非货币ESG绩效信息同样适用本准则。这一规定清晰划分了两类业务的执业边界,避免了标准适用混淆,确保两类业务各有遵循、规范开展。

(四)包容性与规范性兼具的准入机制

准则未限定仅会计师事务所可开展ESG鉴证业务,而是通过“正面要求+负面禁止”的双重逻辑,构建了兼顾市场多元性与执业规范性的准入机制。一方面,明确会计师事务所为ESG鉴证业务的核心开展主体,对其质量管理、职业道德、人员胜任能力、业务执行规范作出了明确要求;另一方面,允许满足质量管理、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等等效要求的其他专业服务机构参与鉴证业务,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同时,准则明确了无法保障独立性、不具备专业胜任能力、鉴证范围受限等承接业务的情形,筑牢了执业底线。

四、准则对金融市场的全方位影响

《鉴证准则》的实施,将对金融市场产生全方位、深层次的影响,从被鉴证对象、资金配置者、中介服务提供者三个维度,重塑金融机构的业务模式、风险管理与合规体系,推动我国可持续金融市场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型。

(一)被鉴证对象维度:倒逼金融机构ESG管理体系全面升级

以商业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是ESG信息披露的核心主体,准则实施将推动其ESG管理从品牌导向全面转向合规与风控导向。

一是大幅提升可持续信息披露质量。银行需扩大信息披露的范围,按照准则要求和适用的可持续披露框架,全面披露环境、社会、治理等方面的信息,包括绿色信贷余额、绿色信贷不良率、环境风险敞口、绿色信贷项目的碳减排量、ESG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情况、员工权益保护情况、公司治理结构等核心内容,确保披露信息的完整性。同时,准则倒逼金融机构建立系统化的ESG数据收集、统计与管理机制,明确数据来源、计算口径与审核流程,解决当前披露内容碎片化、数据可信度不足的问题。

二是推动内控体系全面升级。准则要求被鉴证单位建立健全与可持续信息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体系,金融机构需构建覆盖ESG信息全生命周期的管控机制,明确业务部门、风险管理部门、信息披露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ESG数据多级审核与内控评价机制,确保ESG信息编制与披露全流程规范可控。

三是强化全面风险管理。准则将推动金融机构把ESG风险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健全ESG风险识别、评估、应对与监测机制,在信贷审批、投资决策、贷后管理等全业务流程充分考量ESG因素,有效防范高碳行业转型风险、环境合规风险等各类ESG相关风险。

(二)资金配置者维度:重塑ESG投融资全流程体系

准则通过提升ESG信息质量,有效缓解金融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为金融机构资金配置决策提供可靠依据,重塑ESG投融资全流程管理体系,引导资本向绿色低碳领域高效流动。

在可持续信贷业务层面,准则推动信贷全流程管理优化。授信审批环节,金融机构可将ESG鉴证报告作为核心准入材料,建立基于鉴证结果的差异化授信政策,对经合理保证鉴证且ESG绩效优异的企业,给予更低的贷款利率与更宽松的授信条件;对鉴证结果不佳的企业,提高授信门槛甚至不予授信,从源头防范“漂绿”风险。贷后管理环节,金融机构可建立基于ESG鉴证报告的动态跟踪监测机制,定期收集融资客户的ESG鉴证更新信息,将鉴证结果纳入贷后风险评估体系,及时识别ESG绩效下滑带来的信贷风险,并采取风险预警、压缩授信等应对措施。

ESG投资业务层面,准则推动投资业务进一步规范转型。一方面,机构投资者可优化投资标的筛选机制,建立基于鉴证报告的ESG评分体系,将鉴证保证程度、鉴证机构资质、ESG绩效等因素纳入评分范围,优先选择经高质量鉴证的企业纳入投资组合,提升投资组合的长期价值。另一方面,推动投资风险管控全面升级,将ESG信息鉴证质量纳入投资风险评估框架,优先采用经鉴证的ESG数据开展风险分析,建立ESG绩效动态跟踪预警机制,有效降低“漂绿”行为带来的投资损失。

在可持续债券市场层面,准则将重塑市场生态,构建“披露-鉴证-定价”的良性循环。一是优化差异化定价机制,投资者可根据发行人ESG信息的鉴证质量与保证程度,对可持续债券实施差异化定价,经合理保证鉴证、ESG绩效优异的债券将获得更低的发行利率,而未经鉴证或存在“漂绿”嫌疑的债券将面临更高的融资成本。二是强化存续期管理,推动发行人定期披露经第三方鉴证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进展与ESG效益实现情况,大幅提升市场透明度,增强投资者信心,提升可持续债券在二级市场的流动性。

(三)中介服务提供者维度:重构金融中介服务业务格局

准则的出台为金融中介机构开辟了全新的业务赛道,同时也提出了更高的专业要求,将全面重构金融中介服务的业务格局。

对于会计师事务所而言,准则推动其业务结构全面转型,从传统财务审计向“财务+ESG”综合鉴证服务转型,ESG鉴证将成为行业新的核心收入增长点。同时,准则也倒逼会计师事务所加快复合型人才培养,建立专门的ESG鉴证质量管理体系,提升专业服务能力,维护行业执业声誉。

对于评级机构而言,准则将推动其重构ESG评级方法论。评级机构需优化ESG评级指标体系,将ESG信息鉴证质量、保证程度、鉴证机构资质等核心因素纳入评级框架,优先采用经第三方鉴证的ESG数据开展评级工作,同时在评级报告中明确披露所用数据的鉴证情况,全面提升评级结果的可信度、可比性与可追溯性。

对于金融科技公司而言,准则催生了广阔的数字化服务新机遇。围绕ESG鉴证全流程需求,金融科技公司可开发ESG数据验证平台、鉴证自动化辅助系统、ESG风险预警模型等数字化产品,利用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实现ESG数据全链路追溯与智能分析,赋能ESG鉴证行业数字化转型,提升鉴证效率与质量。

五、总结与展望

此次《鉴证准则》的发布是我国ESG体系建设进程中的里程碑事件,彻底填补了本土ESG鉴证标准的制度空白,构建起“披露+鉴证”的全链条制度闭环,为ESG投融资筑牢了“本土守门人”的制度基础。准则通过创新性的制度设计,兼顾了国际接轨与本土特色、专业性与市场包容性,将全面推动我国ESG信息质量提升,重塑可持续金融市场生态,为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与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展望未来,我国ESG鉴证体系与可持续金融市场将呈现四大发展趋势:一是ESG鉴证需求将加速释放,金融、高碳排等重点行业将率先成为鉴证需求的核心来源,随着准则体系的持续完善,ESG鉴证将逐步成为企业ESG信息披露的标配环节;二是可持续金融业务模式将持续创新,金融机构将围绕ESG鉴证构建精细化的投融资管理体系,推动ESG投融资从“概念型”向“价值型”深度转型;三是我国ESG标准与国际接轨程度将持续提升,经我国准则鉴证的ESG信息将逐步实现跨境互认,我国在全球ESG治理中的话语权与影响力将不断增强;四是多方监管协同将进一步强化,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将形成监管合力,构建起“披露+鉴证+监管”的全链条ESG监管体系,维护资本市场与可持续金融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编辑: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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