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发布国家数字经济 创新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
21日公布的《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上海)实施方案》制定了30条措施。
新华财经北京4月22日电 4月21日,上海市公布的《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上海)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力争到2028年,数据要素价值全面激活,制度建设有效引领创新,实数融合进一步深化,试验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据悉,上海是继广东、四川之后,第三个发布实施方案的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所在地。
《实施方案》围绕纵深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优化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布局、加强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实数融合赋能“五个中心”建设、梯次培育数字产业集群、扩大高水平开放合作、加强人才和制度支撑等7个方面,制定了30条措施。
关于数据要素市场化,《实施方案》提出落实数据产权制度、制订适配人工智能发展等特定场景的数据产权配置规则;探索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价格形成机制,研究健全数据收益分配机制;加强公共数据资源高质量供给,探索通过智能合约加快公共数据授权审批效率;聚焦医疗健康、高端制造等重点行业,打造高质量数据集;探索开展高质量数据集开源社区建设。
结合近期AI算力趋紧的情况,《实施方案》提出,“探索形成区域间算力资源调度机制,推动算力互联互通、按需调用。升级扩容智算基础设施,部署高性能国产智算集群”。
对于商业卫星和低空经济,《实施方案》明确,“加快千帆星座建设,推动卫星互联网业务商用试点,开展卫星物联网业务商用试验”“推动上海市低空智能网联系统等综合性基础设施建设及标准完善,构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物联感知体系”。
围绕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实施方案》提出,开展数据科技、智能技术攻关,开展前沿技术探索,并建设数字科技创新平台;包括“加快新一代通用人工智能、智能软件、智算系统等技术攻关”“加速脑机接口、第六代移动通信(6G)、量子计算等技术应用试点及产品化”“开展具身智能、自动驾驶、科学研究等领域的数据创新平台建设”。
在赋能“五个中心”建设工作方面,《实施方案》特别提出,“实施‘AI+制造’和‘5G+工业互联网’专项行动,支持研发行业垂类大模型”“建设3-5家市级科学数据中心”“强化上海市数智底座平台等9大统建平台共性支撑能力”。
针对培育数字产业集群,《实施方案》提出,“运用智能体开展数商企业主动发现、精准分析和智能评估”“培育50家数字经济标杆企业”,聚焦综合性物流枢纽平台、船舶航运时空数据底座、医疗健康数据开发利用与可信流通示范应用、行业高质量数据集等方向,组织布局一批重大项目。
关于扩大高水平开放合作,《实施方案》提出,“推动航贸数字化重点场景覆盖范围扩大到合肥、舟山、苏州等长三角城市”“推动数据出境负面清单适用范围扩大至上海全域”“建设数字出海服务平台,打造数字出海服务‘一张网’和出海数字商城,提升企业出海能力”“发展‘来数加工’等新型国际数据贸易业态”。
为完善法治保障,《实施方案》还明确,将修改《上海市促进浦东新区运用区块链赋能电子单证应用若干规定》和《上海市数据条例》,探索浦东新区促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专项立法。
编辑:尹杨
声明:新华财经(中国金融信息网)为新华社承建的国家金融信息平台。任何情况下,本平台所发布的信息均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400-6123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