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入65个品种 第12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启动
第12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正式启动,65个药品品种纳入集采范围。本次集采规则有哪些变化?
记者25日从国家医保局了解到,第12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正式启动,65个药品品种纳入集采范围。本次集采规则有哪些变化?
本次集采共筛选65种药品,覆盖肿瘤、慢性病等临床重点用药领域。存在以下情形的药品品种不予纳入本次集采:
一是2025年全国采购金额不足1亿元的品种;二是暂不具备公平竞争条件的品种;三是辅助生殖核心用药、临床必需且易短缺药品。
本次集采,针对群众关心的多元用药需求保障、遏制企业异常低价扰乱市场、压实中选药品质量管控等社会重点关切,对集采规则进一步优化完善。
国家医保研究院院长助理兼价格招采室主任蒋昌松表示,比如说申报的药品必须有两年符合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同时这一次还提出像中选的药品包装不能够降级。比如说原来是单粒的独立的铝塑包装,不能够降级为多粒的多剂量的塑料瓶装。
本次集采明确要求,各医疗机构填报采购需求量,不得低于该药品近两年度实际平均使用量的80%。这也意味着,企业的临床使用口碑、药品质量信誉、持续供货能力,将直接影响自身最终获取的采购份额。
医院将按药品品牌厂商填报采购量,不再统一按药品通用名申报。
本次集采采购周期自中选结果落地执行之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结束,整体周期3年,较长采购期能够为供货药企提供长期稳定的供货份额与市场收益保障。
编辑:王春霞
声明:新华财经(中国金融信息网)为新华社承建的国家金融信息平台。任何情况下,本平台所发布的信息均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400-6123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