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宏观 > 正文

【碳路司南·ESG圆桌会】生物多样性金融发展提速,如何打通价值实现路径?

新华财经|2026年08月27日
阅读量:

从国际视角来看,生物多样性金融的发展经历了一个从公共财政主导到逐步引入私营部门参与的渐进过程。中国在这一领域的发展具有鲜明特色。各经济体应制订相应的生物多样性融资计划和相关政策或目录,并探索符合自身国情的特色金融工具,让当地居民和社区充分参与并最终受益。

当前,全球可持续金融持续深化,生物多样性正成为重要议题之一。随着自然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NFD)等框架相继落地,国内外金融机构正积极探索创新产品与实践模式。然而,如何填补生物多样性领域的资金缺口?如何推动生态价值向金融价值有效转化?由新华财经《高端访谈》联合绿色金融60人论坛(GF60)推出的【碳路司南·ESG 圆桌会】,邀请业界专家展开深入探讨。

本期圆桌嘉宾:

冷斐: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驻华代表处绿色金融项目主任、生物多样性金融项目(BIOFIN)国家协调员

张俊杰:上海金司南金融研究院院长

刘宁:威海银行绿色金融部总经理

主持人:近年来,生物多样性金融逐渐成为全球可持续金融领域的重要议题,您如何看待当前的发展背景与趋势?

冷斐:生物多样性金融正在从一个相对边缘的领域,逐步走向台前,受到各经济部门的关注。

这一变化在国际层面早有铺垫。自2010年以来,国际社会逐步认识到,生物多样性丧失趋势未能得到有效遏制,资金问题是关键瓶颈之一。早期阶段,国际社会主要关注公共财政资金投入,以及如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近年来,随着自然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和混合融资工具的发展,私营部门参与受到更多重视。

在中国,得益于《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在中国举办,以及中国作为主席国推动达成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生物多样性金融发展显著加速,从学术讨论进入了政策实践的主流视野。

主持人:当前,国际上有哪些创新机制可以进一步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

张俊杰:这是国际生物多样性金融领域最核心的议题之一。从国际实践来看,有几类创新机制值得关注:

第一,以生态成果为导向的支付机制。过去生态保护资金更多采用财政补偿模式,而近年来越来越多机制开始根据生态绩效进行支付。例如,哥斯达黎加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探索生态系统服务付费机制,中国也在探索生态保护补偿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第二,生物多样性信用市场。该机制类似于自愿减排碳市场,通过市场化方式将生态改善价值转化为可交易资产。例如,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建立了生物多样性抵消机制,为开发活动造成的生态损失提供补偿渠道。

第三,将自然资本纳入金融产品设计。例如,自然绩效挂钩贷款、生物多样性债券等产品,通过将生态绩效与金融收益挂钩,提高市场参与积极性。其中,世界银行推出的“犀牛债券”是具有代表性的案例,该债券将投资回报与犀牛保护成效挂钩,用于支持黑犀牛保护项目。

第四,发展混合融资模式。由于自然保护项目通常周期长、收益不确定性较高,需要通过优惠资本与社会资本结合,由公共资金承担部分风险,提高项目对市场资本的吸引力。

主持人:从金融机构实践来看,当前哪些生物多样性金融产品具备规模化推广潜力?有哪些创新实践值得分享?

刘宁:结合实践经验,我们认为大致有三类生物多样性金融产品更具规模化潜力。

第一类是“‌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发展挂钩贷款”,目前已覆盖稻蟹共生、林业修复、海洋保护等多元场景。该机制通过“生态绩效达标即享利率优惠”的正向激励,精准匹配不同产业的生态保护需求。截至2026年6月末,威海银行该类贷款累计发放额已突破12亿元。

第二类是“生态权益类质押贷款”,即鼓励企业以可确权的生态权益为质押物,将无形的生态价值转化为可质押的金融资产。结合山东省海洋、林业等资源禀赋,我行已创新推出“渔业贝类碳汇指数保险质押贷款”“碳排放权质押贷款”等特色产品。

第三类是‌普惠型生物多样性专项信贷产品。比如我们推出的“绿农贷”,依托“银担合作+大数据”模式,为农户提供纯线上、无抵押的低成本融资。这类产品面向下沉市场,需求基数较大、标准化程度较高,较容易实现规模化扩面。

在风险定价和收益实现机制方面,当前面临的核心现实挑战是标准化和市场化。具体来看,目前生物多样性的生态价值度量标准尚未完全统一,生态保护项目的长期环境影响难以精准量化,难以将对应风险完整纳入信贷定价模型,易出现风险和收益不匹配的情况,影响产品的可持续投放动力。此外,生物多样性金融项目普遍周期长、直接商业收益不清晰,生态价值向现金流转化的路径还不够通畅,项目收益的兑现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这类产品的推广落地。

主持人:未来,国际社会应如何加强协作以推动生物多样性金融发展?我国有望探索出哪些具有本土特色的生物多样性金融发展路径?

冷斐:从国际视角来看,生物多样性金融的发展经历了一个从公共财政主导到逐步引入私营部门参与的渐进过程。中国在这一领域的发展具有鲜明特色。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生态补偿转移支付等领域,目前已经形成大量公共财政投入和实践经验。2025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生物多样性金融目录(试用稿)》,这是目前其他国家尚未形成的引领性探索,期待这一目录最终版能够落地,并为其他国家提供借鉴。

我们也期待中国能够为其他国家的生物多样性金融发展提供智力、技术和其他方面的支持,为全球生态保护和环境效益作出积极贡献。中国生态文明建设以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理念,也有望在国际上发挥更大的影响力。与此同时,各经济体也应制订相应的生物多样性融资计划和相关政策或目录,并探索符合自身国情的特色金融工具,使生物多样性得到充分保护,让当地居民和社区充分参与并最终受益。

张俊杰:近年来,中国持续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金融体系改革,并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未来,如果能够进一步打通资源、资产与资本之间的转化路径,将生态产品收益权、林权、水权、碳汇收益权以及生态补偿权益等纳入金融支持范围,就有可能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自然资本金融体系。同时,可以依托国家公园和重要生态功能区,探索区域化生物多样性金融实践,通过生态修复基金、生态保护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生态旅游收益权融资等方式,实现生态保护与绿色产业发展的协同。此外,还需进一步完善自然风险相关信息披露体系,推动企业和金融机构更好识别和管理自然风险。

从国际层面看,未来生物多样性金融的发展需要加强规则协调、数据建设和资本引导。一方面,应推动自然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NFD)、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等国际框架进一步衔接,提升自然相关信息披露的一致性;另一方面,需要完善自然资本核算和生物多样性评价体系,提高相关数据的科学性和可比性。同时,应发挥多边开发银行和国际金融机构的作用,通过风险分担机制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并加强南南合作,推动技术转移、能力建设和经验共享,共同实现《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目标。

刘宁:我国可以结合自身生态资源禀赋和绿色金融发展实践,探索具有本土特色的生物多样性金融路径。具体来看,可以依托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生态资源,推动“自然保护地+社区共生”模式,将生态管护、物种保护绩效与信贷支持相结合,通过生态产业发展带动社区增收,实现生态保护与民生改善协同发展。

同时,推动“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生态资产质押”模式,通过GEP核算,将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修复价值转化为可量化、可融资的生态资产,发展生态资产质押贷款等创新产品,破解生态项目价值难评估、收益难转化的问题。此外,探索“碳市场+生物多样性信用”联动机制,将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果转化为生态信用,与碳汇交易体系衔接,形成多元化收益模式,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

 

编辑:李一帆

 

声明:新华财经(中国金融信息网)为新华社承建的国家金融信息平台。任何情况下,本平台所发布的信息均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400-6123115

传播矩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