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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发文防范不良中介机构影响优质中小企业认定

新华财经|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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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提到,加强数据核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与知识产权、税务等部门协同,强化关键数据比对核验。研究建立专利前端排查机制,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过程中,依托各地知识产权部门的专业力量,对专利异常情况进行排查,对专利质量进行评价。

新华财经北京10月23日电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不良中介机构影响优质中小企业培育认定的通知。其中提到,加强数据核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与知识产权、税务等部门协同,强化关键数据比对核验。研究建立专利前端排查机制,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过程中,依托各地知识产权部门的专业力量,对专利异常情况进行排查,对专利质量进行评价。要探索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提高专家审核能力。要严格落实实地核查工作机制,防范数据材料包装和造假。对指标异常、数据矛盾、突增突减等情况要进行重点核查。要强化动态管理和风险监测,及时处置属地优质中小企业风险隐患。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网信办秘书局 税务总局办公厅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防范不良中介机构影响优质中小企业培育认定的通知

工信厅联企业〔2026〕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税务局、知识产权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营造良好培育生态,防范不良中介机构影响,持续擦亮专精特新“金字招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认定管理。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初核推荐中,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健全审核机制、规范全过程管理,要按照“双随机”(随机抽取专家组成多个评审专家组、即时随机派发审核任务)方式,组织专家严格对照认定标准开展审核,不得将审核认定相关工作委托从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相关中介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涉申报中介机构)承担。切实以严密的审核程序,切断中介机构干扰影响评审工作的途径。

二、加强服务引导。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的宣传解读,与申报企业建立顺畅的沟通渠道,让企业充分了解申报政策、审核流程,及时发布和回应热点问题,减少信息差,组织为中小企业提供公益性的申报辅导服务,实现申报企业全覆盖,引导企业自主申报。要用好“主动发现”机制,送服务上门。

三、加强数据核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与知识产权、税务等部门协同,强化关键数据比对核验。研究建立专利前端排查机制,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过程中,依托各地知识产权部门的专业力量,对专利异常情况进行排查,对专利质量进行评价。要探索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提高专家审核能力。要严格落实实地核查工作机制,防范数据材料包装和造假。对指标异常、数据矛盾、突增突减等情况要进行重点核查。要强化动态管理和风险监测,及时处置属地优质中小企业风险隐患。

四、强化联合执法。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网信部门、知识产权部门要联合整治涉申报中介机构通过各类自媒体、公众号、互联网平台等发布不实信息、歪曲解读有关申报认定政策、发布涉申报服务虚假宣传及广告信息、以申报结果作出保证性承诺为噱头招揽业务等行为,保障申报认定工作公平有序开展。网信部门根据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线索及研判意见,依法对网站平台中涉申报中介机构发布的违法违规等信息进行清理,对严重违反法律的网站平台和账号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对于采取欺诈、诱骗、恐吓、威胁等不正当手段获客的不良中介机构,鼓励企业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发现教唆或帮助企业编造虚假申报材料、财政资金分成等行为的不良中介机构,应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五、创新管理机制。对存在数据材料造假情形的企业,由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取消认定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对不良中介机构典型案例将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通报。鼓励地方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优化工作举措,提高审核工作透明度,探索创新申请材料准备和数据采集方式,开“正门”堵“偏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严格组织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工作,并通过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质量评价,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专项检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飞行检查等方式,提升优质中小企业培育认定质量,防范不良中介机构影响。

特此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网信办秘书局

税务总局办公厅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6年10月13日

 

 

编辑:刘润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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