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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街发布】代币化证券的发展与跨境金融监管

新华财经|2026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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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币化改变的不只是交易时间,而是资金与资产的连接方式。

随着股票、债券、ETF等金融资产进入链上,数字金融议题已从单一产品风险转向金融市场运行方式。法律需要回答:上链的是什么,市场结构如何变化,立法如何回应?

判断“股票上链”产品的法律性质,不能只看是否使用区块链,还要看代币代表什么权利。代币化是以数字代币表示资产或相关权益,用区块链记录持有和流转,并将部分交易、结算规则写入程序。它不只是给传统金融工具“换一本账”,还可能连接发行、交易、结算和抵押融资,改变资产的流通与使用方式。目前主要有以下三种路径。

第一种,是既有证券权益采用新的登记和流转方式,其方向是将既有托管体系内的证券权益接入链上流转,保留相应权利和投资者保护。第二种是是用真实证券支持另一种金融产品,投资者取得的通常是对发行人的债权,并不因此享有底层上市公司的股东表决权。第三,在链上构造与股价挂钩的保证金衍生合约,靠保证金结算盈亏,在链上建立股价风险的交易市场。因此,股票代码进了钱包,股东资格未必随之进入。

代币化改变的不只是交易时间,而是资金与资产的连接方式。投资者可以用稳定币购买链上金融产品,再以符合条件的代币担保融资,使交易、付款和融资可能在同一网络衔接。

纳斯达克获准推进每周五天、每天23小时交易,也体现出传统市场对全球投资需求和技术变化的回应。这对中国的影响不只是“美股多开几个小时”。长鑫科技A股挂牌前,境外平台已推出与其未来股价挂钩的永续合约,链上合约参考价与上市开盘价接近,这提示价格发现和风险交易可能跨境发生。监管既要识别跨市场风险,也要提升国内产品供给、结算效率和投资者服务。

对此,中国金融立法和监管可以从四方面回应。第一,以立法明确权利和责任,将“持有什么权利”纳入产品分类与披露要求。完善证券、基金和衍生品立法及配套规则,按权利实质明确代币化产品的法律属性、业务准入和监管分工,细化发行人、托管人及分销机构责任,披露表决、分红、赎回和破产安排,让投资者分清买到的是股份,还是另一家机构的付款承诺。

第二, 让跨境监管跟上资金流动,也让国内市场留住需求。一项产品可能在一国发行、另一国托管,却向第三国居民销售。对于面向境内的招揽、开户、稳定币兑换和交易接入,应明确相关主体的核验、报告及协助义务,并依法开展跨境监管合作。

第三,依法推进RWA试点。在严格监管基础上,对依法依规同意、依托特定金融基础设施开展的现实资产代币化业务作出例外规定,研究债券、基金份额等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试点,积累登记、托管、结算及监管技术能力。

第四,把法律上的可执行性纳入基础设施设计。明确链上转让何时完成权利转移、技术记录与法定登记冲突时如何处理,以及发生冻结、违约或破产时谁提供记录、控制资产并承担返还责任。跨境合作还应覆盖托管核验、异常交易、证据提供和司法协助。

技术可以让资产更容易流动,金融法治则要让流动中的权利始终清楚、责任有人承担。文明必然始终竞争。而这种竞争不只是科技、军事和文化的竞争,还有世界各国金融生态的竞争,而且最终将是金融法治和金融监管意志和能力的竞争。

(作者:中国政法大学金融科技法治研究院院长 赵炳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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