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街发布】银保监会:保险公司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可提供年金保险、两全保险等
银保监会印发《关于保险公司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提到,保险公司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可提供年金保险、两全保险等;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保险期间应不短于5年,且能够提供趸交、期交或不定期交费等交费方式。
新华财经北京11月22日电 据银保监会官网22日消息,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决策部署,推动保险公司积极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中国银保监会印发了《关于保险公司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共15条,主要五方面内容:一是明确保险公司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的基本要求,主要选择资本实力较强、经营较为规范的公司参与;二是明确保险公司可向个人养老金制度参加人提供符合要求的年金保险和两全保险等;三是规范个人养老金业务的资金管理、合同管理、销售管理、客户服务等;四是明确对保险公司业务经营的监管要求;五是对银保信公司建设维护银保行业信息平台等提出要求。
例如,《通知》明确,保险公司应当落实个人养老金制度要求,提供简明易懂、安全稳健、长期保值增值的商业养老保险,健全客户权益保护机制,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养老需求。
《通知》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保险公司可以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一是上年度末所有者权益不低于50亿元且不低于公司股本(实收资本)的75%;二是上年度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75%;三是上年度末责任准备金覆盖率不低于100%;四是最近4个季度风险综合评级不低于B类;五是最近3年未受到金融监管机构重大行政处罚;六是具备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与银行保险行业个人养老金信息平台(以下简称银保行业平台)实现系统连接,并按相关要求进行信息登记和交互;七是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此外,养老主业突出、业务发展规范、内部管理机制健全的养老保险公司,可以豁免第一款关于上年度末所有者权益不低于50亿元的规定。
产品方面,《通知》明确,保险公司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可提供年金保险、两全保险,以及银保监会认定的其他产品(以下统称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是保险期间不短于5年;二是保险责任限于生存保险金给付、满期保险金给付、死亡、全残、达到失能或护理状态;三是能够提供趸交、期交或不定期交费等方式满足个人养老金制度参加人交费要求;四是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要求。
另值得一提的是,《通知》还提到,保险公司应当在自营网络平台、移动客户端等为个人养老金相关业务建立专区,提供业务咨询、权益查询、信息披露、消费投诉、教育宣传等服务。其中,保险公司提供的个人权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费情况、现金价值,以及相关保险责任等。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支持保险公司立足自身特色,丰富产品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需求;持续完善监管规则,加强个人养老金业务监管,规范公司经营行为,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健康发展。
编辑:翟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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