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街发布】中国证监会就《私募投资母基金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母基金规定》从不同维度对母基金提出了投资分散度要求,避免集中投向单只基金、单一管理人、单一资产等,切实体现母基金分散投资的基本特征。
新华财经北京10月23日电(记者刘玉龙)10月23日,中国证监会就《私募投资母基金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简称《母基金规定》)公开征求意见,旨在进一步规范私募投资母基金(简称母基金)业务活动,明确母基金标准和条件,细化运作要求,促进母基金规范健康发展。
母基金作为一类私募投资基金,通过一定的资产组合开展投资,具有分散风险、平滑收益的独特优势,在我国实践中取得较好发展。有效发挥母基金的策略优势,可促进社会保障基金、保险资金等中长期资金投资配置私募基金行业,支持私募基金高质量发展。但是母基金运作上天然涉及投资层级问题,且其在分散化投资、流动性安排、信息披露等方面与其他私募基金存在较大差异,需作出差异化监管安排。《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要求,私募基金投资层级应当遵守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的规定,同时对母基金豁免计入一层投资层级,并授权中国证监会对母基金具体条件等规定进行细化。
明确母基金概念和分类
《母基金规定》明确,母基金是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将主要基金财产按照一定比例投资于其他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母基金规定》细化认定标准,要求母基金投资于其他私募基金份额的金额不低于其资产净值的80%,并对基金名称、经营范围、基金合同、投资比例等作出规定。根据所投资范围差异将母基金分为私募证券投资母基金、私募股权投资母基金、创业投资母基金、复合型母基金等多个类型,合理满足中长期资金进行多资产配置需求。
《母基金规定》从不同维度对母基金提出了投资分散度要求,避免集中投向单只基金、单一管理人、单一资产等,切实体现母基金分散投资的基本特征。同时,考虑创业投资基金特征,以及支持社会保障基金、保险基金、合格境外投资者、国家级政府投资基金等长期投资母基金等合理情形,《母基金规定》适当设置了差异化投资比例要求。
明确母基金豁免一层投资层级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等监管要求,私募基金可以接受或者再投资一层私募基金等其他私募产品,接受投资的私募基金不得再投资其他私募产品,并明确对符合条件的母基金豁免计入一层投资层级。享受豁免的母基金应当持续符合相应条件,严格按照投资范围要求开展投资运作。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滥用投资层级豁免规定,规避监管要求。母基金确有必要直接、间接投资其他母基金或者接受其他母基金投资的,投资层级只能豁免一次。
《母基金规定》还明确了母基金管理人持续性要求、母基金运作管理要求、母基金投资负面清单要求等。母基金投资路径更复杂,为避免通道化问题,《母基金规定》压实管理人主动管理职责,严禁让渡投资决策权,要求建立健全投后跟踪、穿透管理和风险监测机制,及时了解所投资私募基金运营和财务状况,履行好穿透管理要求。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母基金规定》对基金托管、业务隔离、利益冲突和关联交易管理、流动性管理、信息披露、审计、估值等也提出了相应规范要求。
编辑:罗浩
声明:新华财经(中国金融信息网)为新华社承建的国家金融信息平台。任何情况下,本平台所发布的信息均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400-6123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