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快讯 > 正文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印发《关于落实〈双流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其中包括实施商业、办公类商品房补贴。购买双流区内新建商业、办公类商品房的企业,按成交价的1.5%给予现金补贴;购房人为个人的,按成交价的1.5%给予消费券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新华财经|2024年12月27日
阅读量:
暂无详文
新华财经声明: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传播矩阵
支付成功!
支付未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