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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3月31日发布公告,《大连商品交易所豆油期货合约》《大连商品交易所棕榈油期货合约》《大连商品交易所豆油期货业务细则》和《大连商品交易所棕榈油期货业务细则》的修改,已由大连商品交易所第四届理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6年4月10日交易时(即4月9日晚夜盘交易时)起施行。

新华财经|2026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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