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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拟将闲置房源改造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新华财经|2022年0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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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起草了《关于做好闲置存量房屋改造和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明确了适用于改造和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闲置房源范围。

新华财经北京7月18日电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18日消息,为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起草了《关于做好闲置存量房屋改造和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7月18日至7月28日,《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适用于改造和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闲置房源范围:一是闲置存量住房。各市县城区、产业园区已建成并具有一定规模的闲置商品住宅,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闲置的公租房、直管公房、周转房、职工宿舍和棚户区改造、城市更新等安置住房,可纳入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范围。二是闲置非居住存量房屋。各市县城区、产业园区已建成并具有一定规模的闲置商业、办公、旅馆(酒店)、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可纳入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范围。工业用地或者物流用地上厂房、仓储等非居住存量房屋应当在保障产业发展需求,满足环保安全要求的前提下进行改建。


编辑:曹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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