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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口岸药检分场所 内蒙古自贸试验区医药领域改革取得突破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6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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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别与满洲里市人民政府、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在呼和浩特举行共建口岸药品检验机构分场所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

9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别与满洲里市人民政府、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在呼和浩特举行共建口岸药品检验机构分场所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此举标志着内蒙古落实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任务、创新口岸进口药材联合检验机制取得实质性突破,内蒙古口岸药品检验服务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

满洲里、二连浩特是内蒙古向北开放的口岸,在中蒙俄经贸往来、跨境医药流通、口岸外贸发展中占据重要地位。长期以来,两大口岸受无标准化药品检验实验室、本地专业技术力量薄弱等条件限制,进口药材样品需全部转运至呼和浩特市检验,送检周期长、企业物流仓储成本高、通关效率偏低等痛点制约了口岸医药贸易规模化、便利化发展,也是内蒙古自贸试验区医药领域改革亟待破解的重点难点。

为精准落实内蒙古自贸试验区“探索与口岸所在地药品检验机构联合承担进口药材检验任务”改革试点任务,本次签约创新建立“自治区统筹指导、地方属地保障、两级机构联合承检”工作新模式,依托满洲里、二连浩特现有检验检测资源,布局建设内蒙古药品检验研究院口岸分场所,推动药品检验能力、技术服务、质量管控全面前移至口岸一线,构建就地受理、就地抽样、联合检验、快速出检验报告的口岸药检新体系。

签约仪式上,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主要负责人表示,本次自治区药监局和单列市联动、自治区药检院和口岸检验机构共建,是立足口岸实际、破解发展瓶颈、服务对外开放的制度创新。自治区药监局将持续发挥行业统筹优势,在技术帮扶、人才实训、业务倾斜、项目争取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常态化开展业务指导和体系赋能,清单化、项目化推进分场所建设落地见效,持续筑牢国门药品质量安全防线。

立足内蒙古对外开放和口岸经贸发展全局,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相关处室负责人表示,口岸药品检验能力是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稳定外贸增长、提升向北开放能级的重要基础。此次共建落地,能够有效打通进口药材检验通关堵点,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培育壮大口岸药材外贸新业态,对推动口岸贸易提质增效、赋能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分管副市长分别介绍口岸工作情况并发言,表示将严格落实属地保障责任,统筹财政、人社、自然资源等部门力量,全力保障分场所场地改造、资质认定、人员配置、经费运维等各项工作,夯实口岸药检硬件基础和运行保障,全力配合联合检验机制落地运行。

此次三方代表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正式建立了长期稳定、优势互补、共建共享的协同合作机制,实现了药监监管提效、口岸服务提质、外贸发展提速的多维赋能。通过补齐口岸药检能力短板,既严密防范进口药材质量安全风险、守牢国门药品安全底线,又大幅压缩检验通关时限、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提升口岸贸易便利化水平。

据介绍,三方将以协议为抓手,高标准推进口岸药品检验分场所建设运行,持续深化内蒙古自贸试验区医药领域制度创新,畅通跨境医药贸易渠道,壮大口岸外向型医药产业,为内蒙古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口岸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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