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新质消费力:提振消费的信用锚点和信用路径
消费是经济增长的“主引擎”,相关政策密集出台、连贯发力,彰显对消费领域的高度关注。近日,中宏网《信用会客厅》栏目组织专家围绕“深化信用赋能实践 助力消费提质扩容”主题召开专题研讨会,会议取得圆满成功。首都师范大学信用立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企业信用指数专家薛方应邀出席研讨会并作了主题发言。
消费是经济增长的“主引擎”,也是民生幸福的“晴雨表”。“十五五”规划建议强调“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坚持惠民生和促消费、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以新需求引领新供给,以新供给创造新需求。”中办、国办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明确提出“针对性解决制约消费的突出矛盾问题”,并强调“加强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一系列政策突显中央以改革的理念和方式提振消费的坚定决心和战略定力。
一、提振消费信心仍有较大空间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更是信任经济、信心经济。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近日在《求是》杂志刊文指出,内需不足是当前经济运行面临的主要挑战,突出表现为居民消费率偏低,2024年中国居民消费率为39.9%,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约10—30个百分点差距,特别是服务消费占比偏低。
制约消费释放的壁垒障碍既与经济周期密切相关,也与市场结构性矛盾和消费制度性因素相关。信心比黄金更重要。持续优化消费环境、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是增强消费者信心、厚植市场信任、提升监管公信力的重要基础。
当前我国居民消费信心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其深层原因在于社会信用体系覆盖仍需拓展、城乡差异有待缩小、效能有待增强等,亟待社会信用作为市场经济基础性制度效能的全面释放,特别是在激活居民信用资产、增强消费信用激励约束机制、提升消费信心和信任方面展实效、创新路。
二、锚定“新质消费力”,坚持“双基联动”
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和牢牢扭住社会信用这个基础制度的枢纽作用,打造“新质消费力”。新质生产力是由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而催生的当代先进生产力。新质生产力不断创造高质量的供给,也在重塑新型消费内容和消费方式,呼唤需求侧构建与之相适应的能够牵引和创造高品质供给的高质量的消费体系和消费能力——“新质消费力”。因此,加快构建“新质消费力”既是新质生产力对需求侧的内在要求,也是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的战略抉择,更是百年变局下国家竞争力的重要组成。
概而言之,“新质消费力”就是以新质生产力为驱动,摆脱传统单纯政策刺激的方式路径,注重消费升级与供给优化、普惠包容发展和绿色低碳转型相统一的可持续消费体系和能力。这既是提振消费的深层逻辑和动力机制的嬗变,也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生动实践。
三、信用的制度化和“资产”化是培育发展新质消费力的重要路径
作为中国特色的社会治理实践创新,回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多年的探索实践历程,信用的制度化和“资产”化是两个鲜明的历史足迹,这也是培育发展新质消费力的路径选择。
首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的历程,就是诚信价值观的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进程。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是现代商业文明的重要推动力量。以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机制为驱动的信用承诺、分级分类监管、系统增信、正向激励、信用修复、信用救济等系列机制创新组合,构成了社会信用体系的制度特色。同时,法治监管、信用监管和智慧监管等三大现代化监管方式成为当前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重要支撑。
其次,良好信用是市场主体最宝贵的无形资产,信用经济是信用资本和信用机制全面参与资源配置的经济运行状态。信用赋能消费,需要制度供给侧明确并强化信用作为“信任资本、社会资本、声誉资本、未来资本”的价值属性,不断拓展“信易贷”“信易医”“扫信购”等信用经济应用场景,让“信用即财富”的价值理念助企惠民、可感可及,推动信用成为市场经济的“硬通货”,营造“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的信用环境。
四、锚定新质消费力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新质生产力引领下,当前我国产业体系正处在向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方向迈进的关键阶段,数字消费、绿色消费、健康消费等新型消费蓬勃涌现。《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提出“构建覆盖各类主体、制度规则统一、共建共享共用的社会信用体系”;“十五五”规划建议也专门作出“加大直达消费者的普惠政策力度”等具体部署。在此背景下,健全与新质生产力和全国统一大市场相适配的社会信用体系,特别是数字信用、生态信用和普惠信用等制度,势在必然。
首先,数字信用是由企业“主体信用”、交易标的“物的信用”、交易环节产生的“数据信用”三者加速耦合形成的数字化的信用基础设施。其技术突破在于对传统征信不能利用的非金融数据或替代数据进行归集、加工、应用,将信任从“关系”推进到“数据”层面,进而将抽象的道德规范转化为可量化的社会资本,让每个主体的信用已成为数字时代流动的社会资本,实现新时代“信用即财富”。一方面,让信用成为财富收入的新构成、新渠道,丰富了“消费是收入的函数”的表达,促进数字消费、智能消费和融合消费,助力数字金融、消费金融以及信用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有效提升了守信激励在消费领域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其次,生态信用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双向奔赴中,由社会体系建设正外部性功能不断强大而成为应对生态环境负外部性的对冲机制。生态信用的创建将社会信用从“人与人”的关系,拓展到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阶段。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生态信用将绿色降碳活动统一纳入到生态信用账户下,开展绿色低碳行为的记录、量化和评估,形成生态信用积分,拓展绿色消费的金融服务、平台经济和公共服务的应用场景,也成为促进绿色消费、共享绿色福祉的有效抓手。例如,“蚂蚁森林”、北京“绿色生活季”、深圳“低碳星球”等小程序,武汉还推出了碳积分兑换房贷政策。
第三,普惠信用是全面释放消费潜力的重要“阀门”。我国有14亿多人口的超大规模市场,极具成长性和发展潜力。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纵深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信用服务更大规模覆盖、数据安全与个人权益保护等方面仍需持续完善,特别是在扩大信用服务覆盖面、规范征信市场秩序等方面还有较大提升空间。
根据公开数据,我国征信系统虽已覆盖超过11亿自然人,但仍有相当规模的主体尚未建立完整的信用记录,信用服务覆盖面仍有提升空间。信用记录尚待完善的群体,往往难以便捷获取金融服务。扩大信用服务覆盖、激活潜在消费能力,是释放内需潜力、促进普惠发展的重要着力点。基于机会平等要求和商业可持续原则,为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信用服务,健全普惠性信用制度是促消费惠民生的先手棋。(刘雪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