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绘就“信用宁波”建设新蓝图
近期,《宁波市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印发,为宁波勾勒出未来五年信用体系建设的新蓝图:到2030年,形成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配、与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定位相契合的现代化信用生态体系。
此次出台的《方案》,明确提出要推动社会信用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各环节深度融合,以信用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要素配置效率、增强经营主体活力,打造信用经济;同时坚持政府推动与社会共建并重,营造良好信用生态。
信用建设覆盖五类主体。《方案》明确,政务、经营主体、社会组织、自然人及司法执法体系均纳入信用管理。针对政府部门,则提出健全防范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有失信记录的单位将被限制申请财政资金和评先评优。
信用数据更开放、更安全。宁波将全面提升市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深化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应用,并建立公共信用信息统一公示制度。同时,《方案》提出有序推动公共信用信息开放流通,支持运营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市场化应用,这意味着信用生态中市场力量将发挥更大作用。
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进一步强化。宁波将编制守信激励措施清单,对信用良好的企业实施跨部门联合激励;同时鼓励平台企业等市场经营主体对守信主体提供市场化、社会化激励。在惩戒端,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并完善统一的信用修复制度,实现“信用修复一件事”全程网办。
监管和治理以信用为基础。《方案》提出,对房地产市场、预付式消费、养老托育等重点领域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更大范围推广信用承诺制,并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
市场化应用加速“变现”。宁波将大力培育信用服务市场,推动信用融资和跨境信用服务发展,支持金融机构开发信用融资产品,助力企业“走出去”。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宁波将持续打造“信用宁波”品牌,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让信用成为城市核心竞争力和最亮名片。(吴宇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