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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等三部门:原则上完全成本保险或种植收入保险的保障水平不高于大豆种植收入的80%

新华财经|2022年0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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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试点的通知》,通知显示,原则上,完全成本保险或种植收入保险的保障水平不高于大豆种植收入的80%。试点期限为2022年至2024年。

新华财经北京5月27日电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试点的通知》。通知显示,本次试点期限为2022年至2024年。 试点地区为内蒙古自治区4个旗县和黑龙江省6个县,具体由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结合当地农业保险业务基础和工作实际等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备案。 

通知显示,保险标的为大豆,保险品种为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保险保障对象为投保豆农,包括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和小农户。完全成本保险为保险金额覆盖物化成本、土地成本和人工成本等农业生产总成本的农业保险,种植收入保险为保险金额体现农产品价格和产量、覆盖农业种植收入的农业保险。 原则上,完全成本保险或种植收入保险的保障水平不高于大豆种植收入的80%。农业生产总成本、单产和价格(地头价)数据,以国家发展改革委最新发布的《全国农产品成本收益资料汇编》或相关部门认可的数据为准。 

保险方案中提及,有关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2022年起可在物化成本保险、完全成本保险或种植收入保险中自主选择投保产品,但不得重复投保。允许村集体组织小农户集体投保、分户赔付。完全成本保险的保险责任应涵盖当地大豆主要的自然灾害、重大病虫鼠害、意外事故、野生动物毁损等风险。种植收入保险的保险责任应涵盖农产品价格、产量波动导致的收入损失。 

关于开展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试点的通知

编辑:郭洲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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