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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商协会副会长、国家开发银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王中:绿色债券市场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实践

新华财经|2022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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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1年末,银行间绿色债务融资工具余额3675.68亿元、绿色金融债余额2594.51亿元,交易所绿色公司债余额3295.27亿元,另外有大部分可同时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流通的绿色企业债余额1776.09亿元。

新华财经北京9月23日电 交易商协会官微23日发布交易商协会副会长、国家开发银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王中题为《绿色债券市场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实践》的文章。

文章指出,在党的领导下,金融业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引导和推动实体经济做好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共同建设美丽中国,是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也是履行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

一、绿色债券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成效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数据,截至2021年末,我国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15.9万亿元,存量规模居全球第一;绿色债券余额近1.1万亿元,规模居全球第二。和绿色贷款可以根据投资项目性质从存量直接转计为“绿色”不同,绿色债券是自2016年国内首次发行以来累积的增量。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发展的成绩有目共睹,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成效显著。

市场规模稳步扩大,结构更加合理。2016—2021年,我国绿色债券累计发行规模为1.7万亿元,即使不计2015—2016年绿色债券从无到有的增长数据,自2017年起,绿色债券余额增速也均高于绿色贷款增速。同时,绿色债券期限品种日益多元,平均期限增长,更好地满足了不同领域的中长期绿色融资需求。

图1 绿色债券和绿色贷款年末存量及增速图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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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绿色债券年发行量和平均发行期限图 单位:亿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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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层设计与制度体系日益完善。自2015版首个绿色债券支持目录到2021年版首次统一绿色债券项目认定标准,监管机构从顶层设计层面发布政策指引,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政策与法规相协调的制度体系。在公司信用类债券部际协调机制统筹下,绿色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企业债及公司债的绿色项目认定标准逐步统一。2018年12月,人民银行、证监会等主管部门指导成立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推动建设更规范、更开放、更高标准的绿色债券市场,促使绿色发展理念通过绿色债券在国内外更具示范效应。

创新产品不断丰富。自全国首只披露绿色项目筛选标准的绿色债券——协合风电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以来,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下文简称“交易商协会”)不断推进绿色债券创新,完善绿色债券机制。尤其“双碳”目标提出之后,交易商协会先后推出了碳中和债、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和转型债券。创新产品鼓励了不同类型的发行人参与绿色转型融资,极大带动了绿色债券发行规模的增长,有力支持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

市场参与主体更加多元化。发行人方面,2016年以来,以开发银行为代表的各类机构持续发行绿色金融债券。根据资讯数据,2016—2018年银行为绿色债券主要发行人,其发行规模占比超过50%。2019年以来,公司类绿色信用债券的规模占比持续增高,2021年发行规模为4911.44亿元,占绿色债券总发行规模比重超80%。

投资人方面,目前,我国绿色债券的投资人群体已覆盖各类境内外投资机构包括全国性商业银行及政策性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及农村金融机构、证券基金类投资人、保险类金融机构等各类机构,同时,香港金融管理局、东亚银行等境外投资人也积极参与投资。通过发行、投资两端共同发力,形成共推绿色金融发展的良好氛围。

助力绿色发展成效显著。发展绿色债券是建设市场化绿色融资渠道的重要环节,也是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具有较强的正外部性。绿色债券市场引导资源配置的功能优势日益凸显。根据金融时报近期报道,截至2022年5月31日,按债券募集资金占项目总投资金额比例进行折算,仅银行间市场碳中和债就已累计促进二氧化碳减排4203万吨。按照去年人民银行的公开发言,初步测算全部绿色债券每年可促进减排二氧化碳逾1亿吨。

银行间绿色债券存量比重较大。根据资讯数据整理,截至2021年末,银行间绿色债务融资工具余额3675.68亿元、绿色金融债余额2594.51亿元,交易所绿色公司债余额3295.27亿元,另外还有大部分可同时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流通的绿色企业债余额1776.09亿元。银行间绿色债券市场是绿色债券的主要组成部分。

二、绿色债券集中体现了对五大新发展理念的践行

绿色债券,最首要、最直接的贡献是贯彻绿色发展理念,而在实现高质量发展过程中,五大新发展理念是相互贯通、相互促进的,是具有内在联系的集合体。绿色债券就同时集中践行着五大新发展理念。

第一,绿色债券本身发展即是不断创新的过程。

近年来,银行间市场在发展绿色债券时始终贯穿创新发展理念,围绕市场需求开展创新,不断完善绿色债券市场制度建设,统一评估认证和市场化评议标准,扩充绿色债券产品种类,丰富投资人群体。绿色债券近年来在绿色金融体系中的占比稳步提升,以创新驱动发展对绿色金融起到了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第二,绿色债券重点服务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

绿色债券发展过程也始终突出服务国家战略,包括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等,是绿色债券募集资金的主要投向区域。尤其在长江大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相关省份,绿色债券更是为当地绿色重点工程提供了大量资金支持。例如,2020年12月,国家开发银行发行了50亿元“长江大保护”专题绿色债券,支持项目涵盖了长江上中下游,项目类型包括了污水处理、水环境治理和林业开发,助力了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第三,绿色债券坚持开放发展。

银行间市场推动绿色债券发展过程中,积极加强国际间交流合作,绿色债券标准与国际逐步实现对接。金砖国家开发银行等境外主体已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绿色债券,境内企业也在境外发行转型债券、蓝色债券等创新产品,促进了我国债券市场的双向开放。国际社会对我国绿色债券的认可度持续提高。2021年3月,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将国家开发银行全球最大规模和国际国内双认证的“碳中和”专题绿色金融债券纳入《企业碳中和路径图》;2022年6月,气候债券倡议组织(Climate Bonds Initiative,简称CBI)授予国家开发银行“2021年最大规模气候债券奖”和“2021年新兴市场最大规模气候债券奖”。

第四,绿色债券也是共享发展理念的落脚点。

共享发展注重的是发展成果更加公平的共享。绿色债券支持的减排低排项目和大气、水等治理项目带来的生活环境改善,是对老百姓最实在的共享。不仅如此,目前相对于其他金融产品,债券本身也具备更好的金融普惠性。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银行柜台投资和交易银行间市场绿色债券,既丰富了居民的投资渠道,也分享了绿色发展的金融果实,而且能够更好地发挥柜台的面对面交流优势。银行职员可以向个人投资者当面介绍债券募集资金投向和绿色项目效应,部分银行和债券发行人还向个人颁发绿色债券投资证书,提升个人投资者的荣誉感和积极性。这些做法在前述国家开发银行2020年“长江大保护”绿色债券发行时均有实践。这只债券通过12家商业银行的柜台面向社会公众销售的金额达15亿元,占全部总发行量的3/10,而且制作了精美的“荣誉证书”。银行职员的讲解和证书,将绿色、协调、共享发展理念的种子,埋进了广大老百姓的心中。

第五,绿色债券对新发展理念的宣传作用更明显。

首先,相对于其他金融产品,债券具备典型的公开性和标准性。以公开发行的绿色债务融资工具为例,信息披露要按照《注册文件表格体系》中的“基础表格”部分披露募集说明书,还要按照“产品补充表格”部分披露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的补充信息,包括募集资金的绿色项目用途、资金监管专户、项目遴选标准符合情况、绿色效益指标等,并需在存续期内每半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进展和绿色项目的进展情况。公开,本身就是一种宣传。

其次,相对于其他金融产品,债券具备更强的二级流动性。绿色债券可在整个存续期内交易,不仅实现了实体经济的一次绿色融资,而且通过债券二级市场促成了交易者的持续关注,其宣传绿色发展理念的作用是倍增的。

三、对银行间绿色债券市场的发展展望

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六年多的快速发展,离不开监管机构多年来培育银行间债券市场形成的基础,也离不开其他市场建设者、参与者的理念情怀和持续努力。国家开发银行作为国家的开发性金融机构,坚持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通过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等业务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是重要的市场建设者和参与者之一。开发银行既是绿色债券发行人,也是投资人和承销机构。

截至2022年6月30日,开发银行作为单一发行人,已累计在境内发行绿色金融债券1320亿元,存量余额1070亿元,在境外市场发行5亿美元和10亿欧元绿色债券,规模位居市场第一;作为投资人投资绿色债券146亿元;作为主承销商累计主承销发行367亿元绿色债券。基于开发银行绿色债券业务的发展历史和指导思想展望银行间绿色债券市场的未来,我认为随着债券标准不断推进、政策支持不断增加、市场机制不断完善、绿色理念不断自觉,银行间绿色债券市场发展前景十分乐观。

第一,绿色债券标准将是动态的,有中国特色的。

当前,监管部门已统一规范了绿色债券支持项目范围,在募集资金绿色投向使用比例、绿色项目技术指标量化方面也在不断走向统一。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将发挥更大的跨市场作用,逐步提升国际社会对我国绿色金融政策、标准、市场、产品的认可度和参与度,促进国际合作。另一方面,我国一系列污染治理、生态保护等重大绿色项目,也将为动态设立绿色债券序列和相应认定标准提供有力支撑。例如,从煤炭能源为主向多元新能源结构转变的过程中,绿色债券可以考虑结合能源行业的“先立后破”,秉承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思想,向世界发出既尊重各国本国能源禀赋,又为全球环境担当负责的声音。

第二,绿色债券考评激励机制将更高效可行。

监管部门已经注意到要防范发行人“洗绿”“漂绿”的问题,因此绿色债券“可测度、可核查、可验证”的技术基础将进一步完善,并在考评融资主体管理质效中应用。在投资人方面,绿色债券投资人主体性质将更加多元化,个人投资交易、公益私募基金投资配置将成为绿色债券市场的新增长点。当然,在较长一段时间内,机构投资者仍将是绿色债券最主要的投资人。有关部门对发行人和机构投资人的行政评价、荣誉宣传,以及更有力的实质性奖金、税费奖励等机制,将带来持续的市场繁荣。

第三,绿色债券相关产品和市场机制将更丰富。

产品方面,针对绿色债券二级市场流动性可进一步提升的问题,预发行机制、标准债远期等产品将被更广泛的应用,一二级市场、现货和衍生品市场出现更有效的联动;专门的绿色债券做市评价机制也可能出台;第三方机构对中小绿色企业债券发行人提供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等信用增进措施将更常态化;国内评估机构对绿色债券的评估认证流程标准将更统一;各信息披露主体的法律责任将更明晰。

第四,将有更深入人心的绿色发展理念基础。

绿色发展理念首先应渗透到实体经济和金融企业的决策者心中,才能够快速地改变粗放的、高污染高排放的生产方式,向绿色的、高质量的生产转型。但绿色发展理念还应该尽快推广,植根到大多数居民心间,使广大群众普遍形成“节约型”“保护型”的生活方式。绿色债券正是一条联系企业生产和老百姓生活的优质纽带。我国多年来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果,已经给人民带来更美好的生活体验,雾霾天气和黑臭水体越来越少,蓝天白云、绿水青山越来越多。当绿色债券的各参与主体,尤其是个人投资者能够在思想上把绿色债券——绿色项目——环境改善的关系认识得更加到位,绿色发展理念和参与绿色债券的自觉性将更深入人心,绿色债券市场将出现更高水平的供需两旺。

综上,我国绿色债券的存量和我国经济发展的前景相比,还有巨大的增长空间。一是随着人口等市场要素流动的市场性、便利性进一步增加,我国大城市向特大城市、特大城市向超大城市的发展速度明显增快,绿色基建、绿色建筑的要求更加迫切。二是随着低碳转型推向深入,绿色能源、水资源节约、绿色装备制造等绿色项目也方兴未艾。因此,绿色融资需求还将大幅度增加,而银行间市场是社会融资的最大的市场。我们可以相信,银行间绿色债券市场将迎来更健康、更规范、更壮大的发展。(作者系交易商协会副会长、国家开发银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 王中)


编辑:王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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