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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访谈】落实《黄河保护法》 写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水文章——专访青海省水利厅厅长刘泽军

新华财经|2023年0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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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财经专访了青海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刘泽军,介绍了青海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深度解读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源头实践。

新华财经西宁3月22日电(记者王金金)今天是第三十一届“世界水日”,3月22日至28日是第三十六届“中国水周”。今年“世界水日”宣传主题为“加速变革”,我国纪念“世界水日”和开展“中国水周”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强化依法治水、携手共护母亲河”。

“黄河之水青海来,保护好黄河是源头省份义不容辞的重大政治责任。”日前,青海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刘泽军接受新华财经专访,介绍了青海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深度解读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源头实践。

新华财经:青海省是如何从制度层面加强黄河治理保护,推动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

刘泽军:首先要完善水利顶层设计。青海省积极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西部大开发等国家战略,找准国家战略与青海发展的结合点,印发实施《“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中华水塔水生态保护规划》《黄河青海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水安全保障规划》《湟水流域水网规划》等重点规划,以及饮水安全、灌区改造、水土保持、山洪灾害防治、节水型社会建设等专项规划,构建了层级配套、衔接有序、系统完备的水利发展规划体系。引黄济宁、黄河干流防洪二期等重大项目及水土保持、水源涵养等面上项目纳入国家水安全保障规划,水利发展后劲持续夯实。

其次是制度管水,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近年来,青海省陆续出台《青海省节约用水管理办法》《青海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修订《青海省用水定额》,建立省级节水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西宁市等3市荣获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区,19个县区被水利部命名为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累计创建59家水利行业节水机关、819家省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21家省级节水型企业。

从政策实施效果来看,青海省已连续10年全面完成国家“三条红线”年度控制目标。2022年,青海省万元GDP用水量72.9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27.2立方米,较2020年分别下降9.7%、11.4%,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06,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

再次是走深走实河长制、湖长制。目前,青海省全面建立了五级河湖长制,率先在黄河流域九省区出台施行《青海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搭建了厅际联席会议、“河湖长+检察长”协作、省界河湖联防联控联治、对河湖长制工作激励支持等长效机制,构建了党政主导、水利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共治河湖管护格局。成功承办黄河流域省级河湖长第一次联席会议,发出“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联手建设幸福河”的西宁宣言。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妨碍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全省河湖面貌焕然一新,人水和谐共生画卷渐次展现。

新华财经:如何让沿黄居民在保护生态的同时,也能享受到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刘泽军:青海省水利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水利问题,解决了30.4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巩固提升260.60万人饮水安全水平,全省农村牧区基本实现饮水安全工程全覆盖,农牧区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分别达到82%和95.6%。

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青海省实施了一批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和草原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建设,改善灌溉面积286.87万亩,建成了相对完善的蓄、引、提、输、排工程网络体系,为“三农”发展、粮食安全提供了水利支撑。

在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目前,青海省成功创建了2个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湟水河、南川河、北川河治理打造了“河湖清”高原水生态文明建设模式,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青海湖湟鱼洄游通道、金银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生态效益明显。目前,青海全域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00%,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330平方公里。

为健全水安全保障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青海省累计投入资金536亿元,建成引大济湟调水总干渠、北干一期和黄河干流防洪、沿黄四大水库灌溉项目等重大水利工程,基本建成引大济湟西干渠、北干二期主体工程,沿黄10余座水库建成蓄水,构建了以供水、灌溉、防洪、水保等功能为主的水利工程网络骨架。加快实施中小河流、重点山洪沟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健全完善山洪灾害防御非工程措施,水旱灾害防御短板加快补齐,成功应对了多次黄河干流编号洪水和强降雨过程,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新华财经:《黄河保护法》即将实施,结合国家“江河战略”法治化的深入推进,下一步青海省在黄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方面将如何落实好源头责任、干流担当?

刘泽军:《黄河保护法》反映了黄河流域突出特点,为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我们将以《黄河保护法》施行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以“跳出水利看水利”的视野和魄力,牢牢抓住黄河治理保护主要矛盾,全面落实重在保护、要在治理重大要求,用法治力量守护好母亲河,有力促进《黄河保护法》在水利系统贯彻实施。

一是注重规划引领,强化水安全保障。深入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实施好《黄河青海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水安全保障规划》,加快推进引黄济宁、黄河干流防洪二期、共和盆地及外围水资源配置等重大水利项目前期工作,建成引大济湟等重大水利工程,着力构建水利基础设施网络,持续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

二是聚焦生态保护,复苏河湖生态环境。充分发挥河长制湖长制在黄河保护中的重要作用,落实“一河(湖)一策”,实施河湖健康评价,推进智慧河湖建设,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控和采砂监管,持续推动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实施重点河流复苏行动,开展小水电清理整改行动,强化河道生态基流监管,共护碧水长流,共筑人水和谐,全力打造幸福河湖。

三是贯彻“四水四定”,强化水资源节约保护。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国家节水行动,加强地下水保护利用,积极推行水权交易,打好黄河流域节水控水攻坚战,全面完成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提升,推进取水监测计量设施体系建设,建立覆盖主要农作物、工业产品和生活服务业用水定额标准体系,促进农业、工业、城镇生活等重点领域节水。

四是扛牢行业职责,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加快推进黄河流域主要支流、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步伐,实施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启动山洪沟治理三年行动,促进防汛抗旱水利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提升防洪保安能力。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强化“四预”措施,贯通“四情”防御,绷紧“四个链条”,科学调度防洪工程体系,提升应对处置洪水灾害的能力水平。

五是加强综合治理,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全面贯彻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意见精神,落实水利部实施方案部署,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共治的水土保持工作格局。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坡耕地综合治理和清洁型小流域建设。优化水土保持监测站点布局,加强水土保持遥感监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预防监督,严控人为水土流失。

六是坚持依法治水,提升水利治理能力。大力宣传贯彻《黄河保护法》,健全水法律法规制度体系、水行政执法体系,持之以恒抓好执法、普法各环节工作,确保《黄河保护法》落地生效。坚持守正创新,持续加强水权水价水市场改革、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等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不断激发水利发展内生动力。

七是讲好“黄河故事”,传承弘扬优秀文化。依托开展水利风景区建设、河湖管理保护、水利宣传等工作,推进特色水库、自然河湖、城市河湖景观等精品水文化工程建设,挖掘传承黄河流域优秀水文化,讲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水利故事,积极营造知水、爱水、惜水、护水、兴水氛围,凝聚“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联手建设幸福河”工作合力。


编辑:王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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