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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保险资金要通过债券、直投股权、私募股权基金等形式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长期稳定资金支持

新华财经|2024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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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金要在风险可控、商业自愿前提下,通过债券、直投股权、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多种形式,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长期稳定资金支持。

新华财经北京4月16日电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4月16日发布《关于深化制造业金融服务 助力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通知》,其中提到,助力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聚焦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物联网、车联网、生物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航空航天等重点产业,强化资金支持和风险保障,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信用贷款规模。优化制造业外贸金融供给,强化出口信用保险保障,支持汽车、家电、机械、航空、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等企业“走出去”。

保险资金要在风险可控、商业自愿前提下,通过债券、直投股权、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多种形式,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长期稳定资金支持。

 

编辑: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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