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闻】各方分歧较大 香港垃圾征费再度推迟实施
香港环保署的报告显示,香港日均固体废物弃置量超过1.1万吨,日均弃置于堆填区的固体废物总量超过1.5万吨。据估计,香港3个垃圾堆填区未来数年就会饱和。
新华财经香港6月1日电(记者李柏涛)香港近日宣布暂缓在8月1日实施垃圾征费政策,但未公布新的具体实施日期。特区政府表示,各方对垃圾征费政策的意见分歧较大,暂缓是务实做法。
整体而言,公众对政策如期推行的支持率不高,意见主要集中在押后实施、押后分阶段实施、2026年才实施、取消垃圾收费等。

图为政策暂缓通知截图
从1998年提出的《减少废物纲要计划》开始算,香港酝酿垃圾征费的时间已超过20年。今年1月,特区政府宣布将原定的政策实施日期由4月1日延后至8月1日,并于期间在14处地点推行“先行先试”计划,以了解不同参与者在新法例下可能会遇到的问题。
根据原定法例的“按袋收费”原则,市民须使用指定垃圾袋丢弃垃圾,指定垃圾袋可在超市、便利店、邮局和自动售卖机等数千个销售点购买,容量分为3升至100升共9种,收费为每升0.11港元。而无法放在指定垃圾袋里的大型垃圾,则需贴上指定标签,每件收费11港元。如不按法例要求弃置垃圾,将被拒收或当作乱抛垃圾而接受处罚。

图为垃圾征费指定垃圾袋
经过近两个月的测试,垃圾征费问题引起舆论广泛讨论,大部分市民对措施的接受程度有限。许多人认为指定垃圾袋的收费过高,会增加家庭经济负担。部分商户及物业管理公司表示,收费政策会增加经营成本和工作量,长远不利于物管公司发展。
于是,特区政府不得不再次延迟实施征费政策。特区政府政务司副司长卓永兴表示,在测试阶段发现,大部分巿民对实施垃圾收费有很大保留,社会回收文化基础不足,当前的回收网络和设施虽有增加但仍有限。而法例规定的收费方式,给人“政府为了增加收入”的错觉,导致市民难以认同垃圾收费计划。
民建联秘书长叶傲冬表示,推行垃圾征费旨在减低废物量、促进市民实践绿色生活,政策的出发点和方向符合大势所趋,但目前社会条件不足以支持政策落实,根源在于社会环保共识不足,市民缺乏“用者自付原则”意识。
香港环境及生态局局长谢展寰表示,征费计划目的不在收费,而是希望带动社会减废、回收。计划仅推行数月,成功引起社会对减废的关心,公众参与度不断提高,可以说政策取得一定效果。

图为香港的垃圾分类回收箱
环保业界表示,环保是一个需要长期坚持和不懈努力的目标,应该多借鉴先行国家和地区在减废回收方面的经验,通过持续的教育宣导和基础设施投入,鼓励社会各界合作参与,让减废成为社会共识,才能在环保的发展道路上取得实质进展。
香港绿色和平团体则认为,过去几个月的“先行先试”是一个好开始,香港的厨余回收率已增加一倍多,企业和市民也有相应行动。暂缓实施垃圾征费无助解决香港的垃圾问题,应该继续推进,可以考虑从8月1日起分阶段实施垃圾征费。
香港科技大学环境学院首席发展策略师陆恭蕙也认为,从其他国家及地区的经验来看,推行垃圾收费过程中需要给公众更多时间去适应,这是香港的“必经之路”。市民在测试阶段可能没有了解执行细节,但很多人已有了心理准备,政府应该以此为起点继续推进。
香港环保署的报告显示,香港日均固体废物弃置量超过1.1万吨,日均弃置于堆填区的固体废物总量超过1.5万吨。据估计,香港3个垃圾堆填区未来数年就会饱和。特区政府希望借助垃圾征费计划,缓解城市垃圾处理压力。

图为香港第一座垃圾焚化设施整体效果图
谢展寰表示,即使计划暂缓,政府仍希望在2035年停用全部垃圾堆填区。按照规划,香港第一座垃圾焚化设施预计明年落成启用,同时计划兴建第二座焚化设施,而第三座焚化设施也将进入选址阶段。三座焚化设施建成后即可关闭所有堆填区。
据悉,粤港澳大湾区正在探讨“无废湾区”概念及废物资源一体化,推进大湾区共同发展绿色产业和相关设施,把废物转为资源利用、回收再造,香港部分垃圾或可在其他大湾区城市处理,此举不仅成本效益较高,也有助推动香港绿色产业发展。
编辑: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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