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解码|五问五答 读懂移动电源新标准
4月3日,强制性国家标准《移动电源安全技术规范》公开发布,针对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记者采访了新标准主要起草人、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郭楠,深入解读主要技术内容。
新华财经北京4月3日电(记者唐诗凝、赵怡宁)充电宝等移动电源产品与消费者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其安全性备受关注。4月3日,强制性国家标准《移动电源安全技术规范》公开发布,针对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记者采访了新标准主要起草人、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郭楠,深入解读主要技术内容。
一问:新标准对电池内部短路有哪些规定
内部短路是引起电池起火爆炸的主要原因。“这是新标准重点考虑的内容之一。”郭楠表示,造成电池内部短路的因素主要有挤压等外部应力、内部电极老化析锂、材料和生产过程中混入杂质。
据他介绍,新标准通过四方面评估移动电源电池内部短路相关安全问题。
一是加严挤压试验条件。挤压试验是通过外力挤压导致电池正负极之间内部短路,相比之前的标准,新标准将平面挤压改为圆棒挤压,同时将最大压力由13kN统一加严到了20kN。
二是增加针刺试验,直接模拟电池内部短路以及发生内部短路后电池的反应。
三是增加循环后的析锂检测。锂电池在长期充放电使用过程中可能会析出锂金属造成隔膜刺穿,导致电池内部正负极短路。新标准新引入300次充放电循环后的析锂检测,从源头提高移动电源的产品安全。
四是增加来料检测和生产过程管理。电池内部混入的金属杂质等也是引起电池内短路的重要原因。新标准规定了正极、负极等关键材料的杂质含量要求,以及工厂生产过程控制要求。
二问:长时间使用后,移动电源安全性是否受影响
郭楠说:“移动电源随着使用次数的增加,不仅容量会下降,析锂等问题也会导致其安全性变差。”
对此,新标准除新增循环老化后的析锂检测外,还规定移动电源在使用一定时间或次数后,主动降低充电电压,从而降低安全风险。同时,要求标明建议安全使用年限,提醒消费者及时更换安全性下降的老旧移动电源。
此外,移动电源电池长期闲置会因为正常的自放电而导致欠压,欠压后会加速析锂。新标准要求移动电源有欠压禁用功能,避免具有安全隐患的移动电源被继续使用。
三问:因过充电引起的安全问题怎么防范
电池过充电极易造成温度升高、电解液分解出可燃气体,进而导致起火、爆炸。“新标准从三方面减少移动电源因过充电引起的安全问题。”郭楠介绍。
一是提升电池在过充条件下的本质安全水平,相较于此前标准,新标准将电池过充电试验电压提高到充电限制电压的1.3倍。
二是降低电池遭受大电压过充的概率,要求在现有一层保护电路设计的基础上额外增加一层保护电路。
三是新增过压禁用功能,要求移动电源在万一发生过充的情况下需具备“锁死”功能,无法再对其进行充放电,杜绝“带病”使用的可能性。
四问:高温情况下,如何保障移动电源安全
电池遭受过高温度会引起电解液分解出可燃气体,同时也会隔膜收缩引发内部短路。郭楠表示,新标准提出多重要求减少移动电源因高温使用引起的安全问题。
原材料层面,隔膜可以起到正负极之间的绝缘作用,新标准规定了隔膜的热收缩率要求;电池层面,将热滥用测试试验温度提高至135℃,并针对户外电源产品增加了加热不允许起火的要求;保护电路层面,规定当电池温度超过制造商规定的充放电时的最高温度,移动电源应立即停止充放电。
与此同时,新标准还规定移动电源应具有对异常温度进行监测、存储的功能,消费者能够读取异常温度记录,从而提高使用安全的透明度。
五问:新标准设置12个月的过渡期有何考虑
郭楠介绍,按惯例,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后的过渡期一般为6至12个月。新标准在移动电源电池、保护电路、电池原材料和电池生产过程等方面的要求均有较大提升,因此设置了12个月的过渡期,即2027年4月1日正式实施。
过渡期内,企业可以选择执行新标准或原有标准,但过渡期结束后,企业必须按照新标准从事产品的生产制造和销售。
设置过渡期的核心目的包括,为企业新产品研发、设计与生产线调整预留时间,确保标准正式实施后,符合新标准的产品能够及时、有序投放市场。同时,为渠道和终端经销商留出消化库存产品的时间,避免社会资源浪费和行业波动,保障市场供给稳定。
编辑:刘润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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