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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洋债”案新进展:德邦证券向大信会所、大公国际追偿

证券时报|2022年0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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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法院20日公示,德邦证券向五洋建设实际控制人陈志樟、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追偿,开庭日期为2022年6月23日。

浙江法院20日公示,德邦证券向五洋建设实际控制人陈志樟、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追偿,开庭日期为2022年6月23日。

据了解,2021年9月全国首例公司债券欺诈发行案“五洋债”案二审判决出炉,五洋建设实际控制人陈志樟、承销商德邦证券和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投资者的债务本息承担100%连带赔偿责任。为此次债券发行提供法律服务的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和信用评级机构大公国际,被杭州中院酌定分别承担5%和10%的连带赔偿责任。

今年3月25日杭州市中院公告“五洋债”案件案款发放情况,立案执行案件的案款已执行到位,其中陈志樟履行15万元,德邦证券履行金额5.76亿元,大信会计所履行1亿,锦天城律所履行3594.10万元,大公国际履行金额644.54万元。


编辑:王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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