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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延迟披露财报等原因 杭州临平交通被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

新华财经|2022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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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近日公告称,杭州临平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信用增进机构,因为延迟披露2021年年报和2022年一季度财务报表等原因,被予以诫勉谈话的自律处分。

新华财经北京9月1日电(王菁)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近日公告称,杭州临平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杭州临平交通”)作为信用增进机构,因为延迟披露2021年年报和2022年一季度财务报表等原因,被予以诫勉谈话的自律处分。

市场观点称,这类自律处分较为罕见,杭州临平交通并不是作为发行人,而是作为信用增进机构被自律处分。在此之前交易商协会披露的自律处分案例中,多数是针对发行人的,针对担保人的处分非常少。

据悉,杭州临平交通在2022年4月18日发行私募公司债券“22临交01”,在2022年之前未发行过债券。因此,杭州临平交通作为信用债券发行人,应于2022年4月30日之前披露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但是由于杭州临平交通发行的均是私募公司债券,尚不确定在交易所债券市场是否延迟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

“可以说,杭州临平交通没有存续的债务融资工具,因此交易商协会无法直接自律处分杭州临平交通,”该市场人士称。

信息披露一直是交易商协会监管的重点,此前已多次对发行人进行了自律处分。比如根据市场交易商协会于2022年8月22日披露的公告信息,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梧州市东泰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贵州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羊安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等4家发行人,因为未能按期披露定期财务信息,被交易商协会予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自律处分。


编辑:李奇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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