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通报批评处分三家债券发行人年报信披违规
深交所23日发布三则处分决定称,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海伦堡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祥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均在深交所发行债券存续期间存在因未能按规定时间提交并披露年报等行为,对三家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新华财经北京2月23日电 深交所23日发布三则处分决定称,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海伦堡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祥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均在深交所发行债券存续期间存在因未能按规定时间提交并披露年报等行为,对三家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具体来看,广东海伦堡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海伦堡”)及相关当事人存在的违规行为是未能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提交并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中期报告。深交所对海伦堡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并对其时任董事长黄炽恒、时任总经理覃叶青、财务负责人葛曦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记入诚信档案。
祥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祥生地产”)及相关当事人存在的违规行为也是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并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中期报告。深交所对祥生地产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并对祥生地产执行董事兼经理周科技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记入诚信档案。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洲慈航”)及相关当事人存在的违规行为则是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并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深交所对金洲慈航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并对金洲慈航时任董事长李晓鹏、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林华杰、财务负责人杨彪、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朱要文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记入诚信档案。
编辑:王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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