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全面推进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
《方案》明确,全面推进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建立“发改牵头管项目、财政牵头管资金、部门牵头管行业、债券额度设上限、项目需求定发行”工作机制,实行“两上两下流程、三方联合审核、四库滚动管理”,构建覆盖“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
新华财经北京3月28日电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8日发布关于印发《湖南省推进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明确,全面推进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建立“发改牵头管项目、财政牵头管资金、部门牵头管行业、债券额度设上限、项目需求定发行”工作机制,实行“两上两下流程、三方联合审核、四库滚动管理”,构建覆盖“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
国务院办公厅2024年12月印发《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其中提到,开展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下放专项债券项目审核权限,选择部分管理基础好的省份以及承担国家重大战略的地区开展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支持经济大省发挥挑大梁作用。附件名单涵盖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含宁波市)、安徽省、福建省(含厦门市)、山东省(含青岛市)、湖南省、广东省(含深圳市)、四川省10个省份以及河北雄安新区。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推进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编辑:张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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