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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资委印发市管企业债券发行管理办法

新华财经|2026年0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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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债券管理的总体目标是规范市管企业债券发行管理,利用债券融资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明确适用范围与基本原则及市国资委与市管企业权责界定等内容。

新华财经北京1月7日电 近日,北京市国资委印发《市管企业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法》共六章26条,分为总则、发行计划管理、债券品种与期限管理、债券风险管控、监督追责及附则。

1.总则。明确债券管理的总体目标是规范市管企业债券发行管理,利用债券融资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明确适用范围与基本原则及市国资委与市管企业权责界定等内容。

2.债券发行计划管理。明确对市管企业债券发行实行年度计划管理。明确市管企业需上报本级年度债券发行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决策文件及所属子企业债券发行计划。明确市管企业在审核范围内发行债券可自行决定事项,实际发行额拟超出计划的特殊情况做法,并对审核标准提出具体要求。

3.债券品种与期限管理。要求市管企业做好融资结构与资金安全的平衡,偿债时间与现金流量的匹配,逐步提高中长期债券发行占比。明确支持市管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等创新品种,规范市管企业永续债发行和境外债券发行。

4.债券风险管控。要求市管企业严格限制信用评级低、集中到期债券规模大、现金流紧张、经营指标显著恶化的子企业债券发行。明确市管企业应遵守资本市场规则和监管要求,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及融资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债券发行募集资金,重视债券违约风险防控,按要求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债券违约风险事件。

5.监督追责。明确市国资委对市管企业债券发行管理情况实施监督评估,对违反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6.附则。明确上市公司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适用《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同时对《办法》的生效日期、解释权等进行规定。

 

编辑:王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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