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国可持续类债券市场回顾与展望
2025年,我国发行“投向绿”债券约为1.92万亿元,贴标绿色债券1.08万亿元,均较2024年有不同程度增长。转型类债券发行规模小幅提升,作为绿色债券的补充,持续发挥其为绿色低碳转型提供有效支撑的作用。
在多项政策支持下,我国已形成多元化可持续金融产品体系,涵盖绿色债券、转型类债券、社会责任债券以及可持续发展债券。根据中债-绿色低碳转型债券数据库的统计,2025年,我国发行“投向绿”债券约为1.92万亿元,贴标绿色债券1.08万亿元,均较2024年有不同程度增长。转型类债券发行规模小幅提升,作为绿色债券的补充,持续发挥其为绿色低碳转型提供有效支撑的作用。社会责任债券和可持续发展债券也在稳步发展。在政策框架日趋健全、市场参与者认知水平提升以及全球协作持续深化的背景下,中国可持续类债券市场正在为经济绿色低碳转型持续注入动能,以更好地支撑“双碳”战略目标的落地与实现。
市场概况
(一)绿色债券发行规模回升
2025年,我国“投向绿”债券发行规模约为1.92万亿元,同比增长约24%;发行数量为1494只,同比增加224只(见表1)。从债券类型来看,中期票据在发行数量上领先其他券种,但其整体发行规模小于金融债;定向工具发行规模为45.2亿元,同比增长1.37倍:地方政府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企业债在发行规模和发行数量上均有所下降,其中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下降幅度最大(27%)。
2025年,我国共发行贴标绿色债券832只,发行规模合计1.08万亿元,发行数量同比增长29%,发行规模同比增长58%(见表2)。“贴标绿”发行规模约为“投向绿”发行规模的56%。其中,短期融资券增幅最大,发行规模增幅达到2.49倍,发行数量增幅达到1.5倍。金融债发行规模同比增长1.55倍,发行数量同比增长53%。企业债和资产支持票据的发行数量及发行规模均有所下降,其中企业债发行规模同比下降49%,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同比下降35%。
根据《绿色金融支持项目目录(2025年版)》的分类,从募集资金投向来看,除多领域之外,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依然是贴标绿色债券募集资金的主要支持领域,发行规模为2013.94亿元,较2024年有所增长。绿色贸易与绿色消费作为《绿色金融支持项目目录(2025年版)》的新增类别,在2025年分别发行了6只和2只贴标绿色债券,发行规模分别为126.62亿元和146.4亿元,主要包括风力发电装备贸易、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贸易、新能源汽车消费(见图1)。
从细分领域来看,投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领域的绿色资金,聚焦于风力发电设施建设和运营、大型水力发电设施建设和运营、智能电网建设和运营、太阳能利用设施建设和运营(见图2),与2024年基本一致。投向基础设施绿色升级领域的资金规模约为603.03亿元,较2024年有一定幅度的下降,主要集中于绿色交通与绿色建筑领域(见图3)。
(二)转型类债券市场稳步发展
2025年,我国境内共发行103只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含低碳转型挂钩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为663.43亿元,发行规模同比增长27%。债券挂钩的绩效指标较为多元,其中将能效提升、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建筑可持续发展、扩大清洁能源规模作为绩效指标的债券发行规模位于前列,分别为101.40亿元、101亿元、62.97亿元以及42.40亿元(见表3)。将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作为相关绩效指标的债券发行规模占比较2024年提升较大,体现了转型债券行业覆盖面的实质性拓宽。此外,数只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将“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评级”作为关键绩效指标(KPI),为难以量化碳减排的企业提供了另一种范式。2025年,我国发行9只非挂钩类低碳转型债券,比2024年多4只;总发行规模为60亿元,与2024年相比降幅较大。
(三)社会责任债券与可持续发展债券平稳发展
2025年,我国发行社会责任债券1213只,发行规模为4.60万亿元,同比增长54%。社会责任债券相关主题包括交通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社会事业、农田水利、生态环保、乡村振兴、物流基础设施、能源、扶贫纾困等类别。2025年我国发行的社会责任债券中,政策性金融债占比最大,约为59.5%(见图4)。
亮点盘点
(一)《绿金目录》正式发布,标准体系迎来统一
2025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绿色金融支持项目目录(2025年版)》(以下简称《绿金目录》),对绿色金融支持的项目类型和标准进行优化,并建立统一的绿色金融支持项目目录。
《绿金目录》统一适用于各类绿色金融产品(不包括在沪深北交易所上市及开展股票发行、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及开展股票发行业务)。该目录的推出,对打破我国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多轨并行的局面、提升金融机构工作效率、优化相关统计管理都具有重要意义。
整体而言,《绿金目录》以《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以下简称《绿产目录(2024年版)》]、《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绿债目录》)为基础修订形成,同时兼顾目录使用者的习惯,并保持与国际接轨。《绿金目录》在内容上包含一级分类9个(节能降碳产业、环境保护产业、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生态保护修复和利用、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绿色服务、绿色贸易、绿色消费)、二级分类38个、三级分类271个。其中,与《绿产目录(2024年版)》相比,《绿金目录》新增了绿色贸易和绿色消费两大领域。此外,《绿金目录》更加聚焦绿色低碳领域,与《绿产目录(2024年版)》相比,删除了煤炭利用有关经济活动。表现形式上,《绿金目录》在结构上增设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要素,并对低碳经济活动作出额外标注,这不仅有助于增强绿色金融支持项目目录的实用性、提升绿色项目识别效率,也为金融机构识别、筛选和投资低碳经济活动提供了有效参考。为进一步做好《绿金目录》与《绿债目录》的衔接工作,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以下简称“绿标委”)发布了《关于绿色债券适用〈绿色金融支持项目目录(2025年版)〉工作机制的通知》,确保市场平稳过渡。中节能衡准科技服务(北京)有限公司作为研究支撑机构,为《绿金目录》的研究编制贡献了专业力量。
(二)首笔主权绿色债券成功发行,国际市场互动加强
2025年,我国可持续类债券市场与国际市场的联系日益紧密。2月,我国财政部正式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绿色主权债券框架》(以下简称《框架》),为我国在境外发行中国绿色主权债券确立了制度基础。依据《框架》的规定,在该《框架》下发行的绿色主权债券所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中央财政预算中的合格绿色支出。这有助于实现气候变化减缓、气候变化适应、自然资源保护、污染防治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环境目标。重点支持的绿色项目类型主要包括清洁交通、可持续水资源与废水管理、生物资源和土地资源的环境可持续管理及修复、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资源循环利用。在此《框架》的基础上,我国财政部于2025年4月在英国伦敦发行了首笔人民币绿色主权债券,规模为60亿元人民币。该绿色主权债券的发行,为全球日益增长的绿色投资者提供了高质量的人民币投资选项,丰富了国际绿色金融产品谱系,对于提升我国绿色债券市场的国际影响力具有重要意义。
(三)绿色外债试点启动,鼓励跨境融资支持低碳转型
2025年8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在16个省市开展绿色外债业务试点,涵盖上海、北京、天津、河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广东、四川、宁波、厦门、青岛、深圳等地,鼓励非金融企业将跨境融资资金用于绿色或低碳转型项目。该试点政策通过优化外债管理模式,使境内非金融企业能够更加便捷地将跨境融资专项用于符合标准的绿色或低碳转型项目。这一举措是我国激励企业积极利用国际金融市场资源投向国内绿色项目的重要制度创新,体现出我国绿色金融的对外开放与合作迈入了更深化的阶段。
(四)可持续信息披露规范持续完善,能力建设不断推进
继2024年推出《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以下简称《基本准则》)之后,财政部、外交部等多部门于2025年先后推出《〈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应用指南》(以下简称《应用指南》)和《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以下简称《气候准则》)。《应用指南》根据《基本准则》编制,是《基本准则》的配套应用解释文件。《气候准则》是《基本准则》体系下的首个具体准则,进一步聚焦与气候相关的信息披露要求。依据《气候准则》,企业应当依据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的企业碳排放核算标准核算温室气体排放,并披露核算依据。这对于可持续类债券量化环境效益的披露也具有促进作用。
2025年10月,配合最新发布的《绿金目录》,中央结算公司对《中债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指标体系》(Q/CCDC 00007—2022)进行修订,并推出《中债绿色金融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指标体系》(Q/CCDC 00007—2025),实现与最新绿色金融标准的无缝衔接。区域创新实践方面,中央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与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牵头制定了《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指标规范》,并被纳入了最新一批“湾区标准”。这是推动跨境绿色金融市场规则衔接的重要实践,有利于解决环境信息披露口径不一的问题,降低跨境交易成本。
(五)外部评估覆盖扩大,行业服务进一步加强
外部评估方面,18家评估认证机构依据相关文件要求,完成了2024年度业务自查。2025年8月,绿标委对自查结果进行了通报。从自查结果来看,2024年国内经评估认证的绿色债券规模占总发行规模的92.94%,表明评估认证已成为市场多数发行人的选择。各机构持续加强内部建设,强化自律管理,不断提升自身的执业水平。从业人员队伍保持动态稳定,专业人员占比逐年上升,为保障业务质量奠定了人才基础。外部评估认证机构在把好“绿色”入口关、做好“看门人”、促进行业水平提升、助力国家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等方面持续发挥着重要作用。
此外,各机构在多个方面为服务国家“双碳”战略贡献专业力量,如积极参与绿色金融标准制定与研究、拓展转型金融等新业务领域、助力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开展数字科技研发等。2025年12月,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节能衡准科技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等单位参与编制的国家标准《债券发行人环境、社会和治理评价框架》(GB/T 46912—2025)正式发布,该标准是我国金融领域首个以ESG命名的国家标准,为进一步推动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支撑。由中节能衡准科技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团体标准《港口及航运设施工程建设领域转型金融实施指南》(T/CQJR 034—2025 T/TJSFB 008-2025)于2025年12月正式实施,助力推进港口与航运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绿色低碳转型。
未来展望
(一)市场规模有望进一步增长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明确提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中国”“大力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在这一顶层设计下,结合统一的绿色金融标准指导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政策激励,可持续类债券的发行需求或将进一步提升,市场规模有望再创新高。
(二)转型标准渐趋完善
近年来,转型金融标准体系不断取得扎实进展。中国人民银行已经牵头完成钢铁、煤电、建材、农业4个重点行业的转型金融标准制定工作,并在部分地区试用。在此基础上,中国人民银行正研究制定第二批航运、化工等7个行业的转型金融标准,覆盖领域更加全面,将对引导资金支持低碳转型领域发挥重要作用。除国家层面外,各地根据区域行业发展特点,也在不断加快地方转型金融标准研制步伐。在此背景下,预计转型类债券的产品创新将更加活跃,支持范围进一步扩展,信息披露质量进一步提升。
(三)生物多样性更受关注
2025年,中国人民银行牵头制定《生物多样性金融目录(试用稿)》。《生物多样性金融目录(试用稿)》采用三级分类,涵盖87项三级分类,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正在试用。这一标准的推出将引导和带动更多金融资源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助力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提供有力支撑。在《生物多样性金融目录(试用稿)》这一最新标准的支持下,我国或将涌现出更多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可持续债券创新,将生物多样性的生态价值转化为可计量的经济价值。
(作者:中节能衡准科技服务(北京)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 陈凯玥,中节能衡准科技服务(北京)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 陈积微,中节能生态产品发展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 廖原,中央结算公司中债研发中心绿色金融研究部总经理 商瑾,中央结算公司中债研发中心绿色金融研究部高级副经理 吴国维,本文原载《债券》2026年3月刊)
编辑:王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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