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仓库、货柜到钥匙——政务数据“还数于民”的福建方案
福建省通过构建以“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企业个人对象库——智能服务中枢”为体系的数据汇聚、采集、取数系统,减少企业、群众办事过程中的数据采集填报负担,实现“取数于民、还数于民”,赋能政务服务高效办理。
新华财经福州12月24日电(李昊)“以往提取住房公积金前要填写各种信息。这次线上办理,发现很多基础信息在表格里已经自动填好了,我只点了几下鼠标,不到一分钟就收到了银行到账的短信提醒。”福州市仓山区的李女士在成功办理偿还商业贷款本息提取业务后,对相关服务赞不绝口。
数据自动回填得益于今年以来福建“一企一档”“一人一档”对象库的建立,福建省通过构建以“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企业个人对象库——智能服务中枢”为体系的数据汇聚、采集、取数系统,减少企业、群众办事过程中的数据采集填报负担,实现“取数于民、还数于民”,赋能政务服务高效办理。
夯实数据底座 让数据“供得出”
“群众和企业办事时被自动填入表格的信息其实经历过三次归集,第一次是由各个部门将采集的数据填入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平台相当于一个大仓库,有什么数据先堆放在里面;‘一人一档’‘一企一档’对象库相当于一个个有标签的货柜,存放着个人、企业的相关数据;数据智能服务中枢是货柜的钥匙,根据具体办事需求从‘一企一档’‘一人一档’中把有用的数据筛选出来。”福建省电子政务公司相关负责人说。
据了解,福建省较早建立了省市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汇聚了大量省市相关部门数据。但一方面,由于多个部门多次采集,部分数据相互矛盾,使用的部门调用后也无法确认;同时,“点对点”供数的情况下,工作人员调用相关数据要先进行线上申请,省市的数据汇聚平台征求供数部门同意以后,才给予供数,流程复杂且可调用的字段很有限;此外,由于缺乏归类梳理,以及部门间业务协同困难,导致公共数据使用率较低。
为更好发挥数字价值,福建省数据管理局、福建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等部门会同省大数据集团组建工作专班,大力推动数据治理。一方面,依托省市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全面接入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汇聚公共数据超1600亿条,基本实现全省政务信息系统“应接尽接”和公共数据“应汇尽汇”;在此基础上,整理“一企一档”“一人一档”等基础库数据目录,为企业、群众办事提供一体化数据共享支撑。
提升数据质量 让数据“流得动”
“‘一企一档’‘一人一档’不仅仅是归类,在这个过程中还有对数据质量的提升。”福建大数据一级开发有限公司大数据项目经理范海介绍,通过“一企一档”“一人一档”数据治理,能够起到三方面作用。
一是明确“一数一源”。通过建立“一数一源”数据采集机制,为每类数据明确了一个责任部门,相关数据以该部门采集的数据为准。“比如企业信用代码的责任部门是工商部门。一些建筑公司在工商和住建部门都有登记,数据发生冲突的时候,以工商部门的数据为准。”
二是统一数据标准。相关部门根据法律和规定,对数据项名称、字段等进行统一。“比如电话号码规定11位数,性别只有男和女。在进行标准统一的时候优先采用国家标准,特殊情况也可参照其他标准。”
三是数据校验和完善。在数据归集时,不同部门数据能够起到互相校验和补充的作用。“比如早期结婚登记很多是通过纸质办理,存在部分信息缺失的情况,在进行‘一人一档’数据归集的时候,民政部门缺失的数据可以通过公安部门调取,实现了部门数据壁垒的打通和个人数据档案的完善。”
目前,福建省已对省内50多个部门,60多亿条数据进行治理,形成5000多万份“一人一档”数据,700多万份“一企一档”数据。
打通共享链路 让数据“用得好”
在“一企一档”“一人一档”对象库建设的基础上,福建省打通了政务服务系统和“一企一档”“一人一档”基础数据库共享链路,通过智能服务中枢这把“钥匙”,事项受理部门能够实现“一次对接,灵活取数”。同时,部门只能调取事项办理相关数据,数据安全和数据隐私也得到了保障。
除了为数据库配备“钥匙”外,相关部门还持续强化身份凭证认证、加强数据权限管理,并通过落实公共数据基础平台数据安全主体责任、保障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等措施确保数据安全。
为维持数据质量,相关部门建立“一小时汇聚和自动化对账”机制,企业群众在事项办理完成一小时后,数据会自动汇聚到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并在“一企一档”“一人一档”中同步更新。
据了解,福建省创新开展政务服务“数据最多采一次”改革以来,目前已累计办件1600万件,少填表单字段约1.98亿项。在今年内完成医保、社保、公积金、企业注册登记等500个高频事项“数据最多采一次”,覆盖90%以上政务服务办件。真正实现数据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编辑:穆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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