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煤炭中长期合同不得捆绑销售现货变相超出价格合理区间
国家发展改革委最新的煤炭价格调控监管政策系列解读指出,煤炭生产经营企业与需方签订中长期合同时,不得通过捆绑销售现货等方式变相提高交易价格,超出合理区间。
新华财经北京5月16日电 国家发展改革委16日发布最新的煤炭价格调控监管政策系列解读,解读指出国家和地方有关文件已明确了煤炭(国产动力煤,下同)中长期交易价格的合理区间。煤炭生产经营企业与需方签订中长期合同时,不得通过捆绑销售现货等方式变相提高交易价格,超出合理区间。
例如,陕西省煤炭(5500千卡,下同)出矿环节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上限为520元/吨,按此测算的出矿环节现货交易价格合理区间上限为780元/吨。当地某煤矿与电厂签订了一份中长期合同,约定出矿价格按“1吨长协(520元/吨)捆绑销售2吨现货(780元/吨)”方式执行,平均价格为693元/吨,实际已超出当地出矿环节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上限,存在涉嫌哄抬价格行为。
编辑:郭洲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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