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交易所优化再融资举措 五类情形将被限制再融资
沪深交易所11月8日正式出台优化再融资的具体措施,严格限制破发、破净、不满足十八个月融资间隔的连续亏损企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以及以竞价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实施再融资,对上市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财务性投资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
新华财经北京11月8日电(记者王媛媛 刘玉龙)沪深交易所11月8日正式出台优化再融资的具体措施,严格限制破发、破净、不满足十八个月融资间隔的连续亏损企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以及以竞价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实施再融资,对上市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财务性投资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这一安排适当收紧上市公司再融资,是充分考虑当前市场承受能力,统筹一二级市场平衡而采取的具体措施,与同期发布的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等政策措施的内在精神保持一致。
一是严格限制存在破发、破净情形上市公司再融资。要求上市公司再融资董事会召开前以及启动发行前,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避免上市公司行情低迷时进一步融资影响股价,引导上市公司关注自身行情、改善市值,提升经营业绩,提振股价。
二是从严要求连续亏损上市公司的融资间隔期。连续亏损企业短时间内多次融资投资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不足,本次要求对于连续亏损企业严格执行融资间隔期,要求两次融资间隔期需不得少于18个月,避免经营不善企业不必要的过度融资,促使上市公司专注自身经营。
三是限制财务性投资金额较高上市公司的融资规模。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净资产30%的上市公司不得再融资。本次监管安排对上市公司财务性投资比例提出更加严格的监管要求,进一步引导上市公司专注主业,避免盲目多元化投资。
四是要求前次募集资金已得到充分使用。要求上市公司用好用足募集资金,避免上市公司前募资金大额闲置情形下频繁过度融资,促使上市公司谨慎设计募投项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五是严格把关再融资募集资金投向主业。要求上市公司再融资募集资金项目须与现有主业紧密相关,实施后与原有业务须具有明显的协同性,交易所在审核中根据上市公司业务经营情况、募投项目所涉业务运行情况、公司是否具备相关业务运营能力等因素综合判断,督促上市公司实施再融资聚焦主业,防止盲目跨界投资、多元化投资。
沪深交易所同时表示,在从严从紧把关的同时,在支持上市公司合理融资需求方面,有以下三个安排:一是符合国家重大战略方向的再融资不适用本次再融资监管安排;二是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规定,融资金额不超过3亿元且不超过净资产的20%可以适用简易程序。采用简易程序的再融资不适用破发、破净、经营业绩持续亏损相关监管要求;三是董事会确定全部发行对象的再融资不适用破发、破净、经营业绩持续亏损相关监管要求。
此前,证监会在曾8月27日宣布多项优化再融资监管安排,包括管控大额再融资,限制存在破发、破净和亏损等情形的上市公司再融资等。
编辑:胡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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