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感知|监管趋严 AI与数据中心跨境投资面临新考题
随着各国外资审查范围不断扩大、审查力度持续提升,监管因素正在深度影响跨境并购的交易结构、推进周期、资产估值和风险分配。

新华财经上海7月28日电(葛佳明、李杨加)随着人工智能加速重塑全球产业竞争格局,云计算和数据中心日益成为各国重点关注的战略性基础设施。与之相伴,各国外商投资审查的逻辑也在发生变化:监管机构不再仅仅追问“谁在投资”,而是更加关注投资者通过交易能够获得什么,包括对关键技术、数据、算力、客户资源和基础设施的控制权,以及由此可能带来的国家安全风险。
富而德律师事务所相关人士近期在接受新华财经采访时表示,随着各国外资审查范围不断扩大、审查力度持续提升,监管因素正在深度影响跨境并购的交易结构、推进周期、资产估值和风险分配。对交易各方而言,需要回答的已不只是交易能否获批,还包括交易将如何被置于投资目的地的政策优先事项和国家安全目标下审视,以及相关风险应如何反映在交易安排之中。
AI监管从物理资产延伸至数据、算法与算力
富而德律师事务所反垄断、竞争及贸易业务合伙人杜宁(Ninette Dodoo)表示,人工智能已经成为多个国家重点关注的战略领域。伴随AI和云服务需求快速增长,数据中心不再只是一般商业基础设施,而是被越来越多国家视为与算力安全、数据安全和数字主权密切相关的战略性资产。
富而德律师事务所反垄断、竞争及贸易业务合伙人洛朗·布加尔(Laurent Bougard)表示,过去外资审查更多关注港口、电站等物理资产,如今监管重心正在向数据、算法、算力以及支撑人工智能运行的底层基础设施延伸。监管机构关注的核心,也逐渐由企业股权归属转向关键技术能力究竟由谁掌握和控制。
与传统产业相比,AI相关投资的特殊之处在于,监管对象未必是有形资产,也可能是训练数据、技术资料、核心研发人员、算法模型和算力资源。锐敏富而德反垄断及外资审查业务顾问葛汶婷表示,AI领域的外资审查还将与出口管制、网络安全、数据保护和制裁等制度产生更多交叉,企业可能同时面对多套监管框架。
监管趋严也在推动AI交易架构发生变化。市场上已经出现通过少数股权投资、技术许可、吸纳核心工程师等方式获取技术能力的轻量化安排,部分交易可能因股权比例较低而不触发传统的强制申报门槛。
不过,低持股比例并不必然意味着低监管风险。随着监管机构更加重视交易实质,董事席位、关键事项否决权、数据访问权限、核心人员安排以及实际运营参与程度,都可能成为判断投资者是否获得实质影响力的重要依据。
监管差异还可能对全球数据中心资本流向产生影响。杜宁表示,美国凭借成熟的投资生态持续吸引大量科技资本,欧洲也在加大相关领域投入,以避免在全球AI竞争中落后。与此同时,受AI算力需求增长、云服务普及、5G部署和超大规模数据中心扩张带动,亚洲数据中心建设正在加快。
但亚洲各地的外资监管环境并不统一。一些市场积极吸引境外资本,以扩大数字基础设施供给;另一些市场则围绕数据安全、网络安全、外资持股和关键基础设施收紧监管。企业选择投资目的地时,除了考察市场需求、能源供给和建设成本,还需要评估当地对境外资本和数字基础设施的监管态度。
中企出海需要将外资审查前置
在跨境投资实践中,部分中国企业仍容易将外资审查视为类似经营者集中申报的常规程序,直至交易结构、价格和时间表基本确定后才启动相关分析。
葛汶婷表示,随着各国对外资投资的实质性审查不断加强,外资审查已经可能成为决定交易能否完成的关键因素。如果启动评估过晚,企业发现风险时,交易价格、融资安排和核心合同条款往往已经基本确定,可供调整的空间将明显缩小。
另一个常见误区是只关注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事实上,一份政府合同、一项军民两用产品、一组敏感数据,甚至一家规模较小的子公司,都可能改变整笔交易的风险属性和审查流程。
少数股权投资和间接收购也并非天然安全。许多国家设置了较低的申报门槛,即使持股比例不高,只要投资者取得董事席位、否决权、信息权或其他实质影响力,也可能触发审查。部分国家还会穿透交易架构,关注投资者的最终所有权、政府关联、融资来源以及集团关系。
不断扩大的信息披露要求同样值得关注。杜宁表示,企业不仅要考虑境外监管机构要求提供哪些信息,还要判断相关信息能否向境外披露和传输,是否涉及数据安全、国家秘密或其他保密义务。监管机构的信息披露要求与企业自身承担的合规责任之间,可能产生新的冲突。
需要注意的是,审查边界的持续扩展、标准的不透明以及程序的不确定性,也可能在实践中形成新的市场准入壁垒,增加企业的合规成本和投资风险。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纪文华表示,“个别国家(地区)以‘安全’‘产业政策’等名义强化外资审查、设置投资壁垒,甚至通过歧视性措施干预正常市场行为,给企业‘走出去’带来诸多不确定性。 ”对中国企业而言,在主动依法合规开展海外投资的同时,也需重视提升运用东道国法律框架和国际规则维护自身正当合法权益的能力。
面对审查趋严的全球趋势,中国企业需要在项目启动阶段,从资产和司法辖区两个维度开展全面筛查。一方面,应梳理标的集团所在国家和地区可能适用的外资审查制度;另一方面,需要排查标的是否涉及敏感技术、关键数据、政府合同、军民两用产品、重要客户或关键基础设施,并将评估结果充分反映在交易估值、结构、时间表和合同条款中。
在交易文件层面,企业可以将外资审批设置为交割先决条件,合理安排最终截止日期,明确买卖双方的申报和配合义务,并对补救措施、信息披露以及交易失败风险作出分配。随着审查周期拉长、不确定性上升,监管风险还可能通过价格调整、反向分手费等安排反映在交易定价中。
对于确有必要进入敏感领域的投资,风险缓释措施应当围绕监管机构的具体关切进行设计。如果相关风险涉及敏感信息流动,可以建立数据隔离和信息防火墙;如果监管机构关注供应链安全,可以通过本地采购、持续供应承诺等方式加以回应;如果风险来自投资者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力,则可以通过限制董事席位、否决权和数据访问权限等方式,强化本地化治理。
葛汶婷表示,真正被动的少数股权投资通常比取得控制权的交易风险更低。如果拟投资的数据中心不服务于国防、应急服务、医疗系统等关键领域,也不承载具有国家重要性的敏感数据,监管风险通常相对较低。与可信的当地运营商成立合资企业,由本地团队负责运营,并采取可靠的数据隔离措施,也可能有助于降低审查风险。
从更深层次看,外资审查正在由交易完成前的一道审批程序,转变为影响跨境投资前端决策的重要变量。对中国企业而言,出海项目不仅要回答“是否值得投资”和“交易能否完成”,还需要提前判断目标资产是否触及投资目的地的国家安全、产业政策和技术竞争关切。
随着数据、算法和算力的重要性持续上升,外资审查与出口管制、数据保护、网络安全等监管机制将进一步交织。能否在交易启动阶段识别敏感资产、设计具有可执行性的风险缓释方案,并将监管成本纳入估值和合同安排,正成为中国企业提高跨境投资成功率的重要能力。
编辑:李一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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