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财报】2026年一季度上市银行违规透视:严监管持续加码 信贷业务违规频收大额罚单
根据监管部门公告统计,2026年一季度,监管部门累计罚没金额超过2.8亿元。从处罚机构看,罚单主要来自于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从违规类型看,信贷业务管理不到位、违反反洗钱及金融统计规定、外汇业务违规等成为高频问题。

新华财经北京4月10日电 2026年一季度,金融监管部门延续严监管态势,针对上市银行的违规行为密集开出罚单。
根据监管部门公告统计,2026年一季度,监管部门累计罚没金额超过2.8亿元。从处罚机构看,罚单主要来自于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从违规类型看,信贷业务管理不到位、违反反洗钱及金融统计规定、外汇业务违规等成为高频问题。
从被处罚的银行类型来看,国有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及城商行涉及的罚单数量较多,其中国有六大行分支机构受罚频次最高,合计罚款占比超六成。从处罚金额来看,大额罚单集中于头部机构。
信贷业务违规仍是重灾区
近年来,各家银行的资产规模普遍呈显著增长态势,这一增长主要得益于信贷业务的持续扩张,但在业务快速发展的背后,违规问题频发。
公开数据显示,2026年一季度信贷业务仍是监管的核心焦点,处罚涉及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管理,具体表现为三类问题:一是贷款管理不审慎、违规授信;二是贷款“三查”不尽职,贷前、贷后调查流于形式;三是贷款统计分类不准确。此外,监管部门对于信贷业务违规的处罚力度较大,一季度大额罚单频现。
2026年2月6日,中信银行杭州分行由于贷款管理不审慎;票据业务管理不到位等,被浙江金融监管局罚款625万元,相关负责人邵炳斌、袁佳等14人被警告。
3月23日,建设银行信用卡中心因客户资信水平调查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授信额度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信用卡分期资金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等14项违规,被上海金融监管局罚没合计575.265231万元。
1月9日,邮储银行漳州市分行由于个人经营性贷款、个人消费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等,被漳州金融监管分局给予警告并合计处以191.5万元罚款。
3月16日,厦门银行三明分行由于固定资产贷款管理不到位;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到位;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管理不到位;个人汽车消费履约保证保险贷款业务管理不到位等,被三明金融监管分局处以罚款190万元,相关责任人被给予警告。
法律法规不断完善 处罚力度不断加大
央行及国家外汇管理局主要关注银行的数据统计及报送、客户管理、登记备案以及反洗钱法等方面。2025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正式实施,进一步完善对反洗钱定义的同时,加强了反洗钱的监督管理及处罚力度。
2026年2月14日,建设银行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等10项违法违规,被中国人民银行警告,没收违法所得55.097567万元,罚款4295.51万元,合计罚没4350.607567万元。
2月14日,瑞丰银行因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违反数据安全、网络安全管理规定、未按照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等6项违规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绍兴市分行警告,并处罚款316.8万元。
2月28日,交通银行则因违反支付结算业务管理规定、金融统计管理规定、征信管理规定、国库业务管理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3.474598万元,并处罚款245.6万元。
2025年以来银行业法规密集出台 监管力度持续增强
2025年以来,金融监管力度显著加大,银行业法律法规呈现密集发布态势。2025年6月1日,《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构建起更为严格的准入与退出机制。新规细化任职资格审查标准,新增诚信记录核查、专业能力评估等量化指标。
2025年6月2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办法》,明确了市场风险定义、完善了市场风险治理架构、细化了市场风险管理要求。
2025年10月11日,经中国人民银行2025年第14次行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同意,《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要求金融机构应当勤勉尽责,合理设计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以保证客户尽职调查、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制度有效执行。
2025年12月2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统一银行理财、保险资管等产品信披标准,规范募集期、运作期、终止期信披内容与频率;强化净值、风险、关联交易、收费等关键信息披露,保护投资者知情权与选择权。该办法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
此外,2025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审议,修订草案共6章80条。监管范围扩容,明确覆盖理财、消费金融、汽车金融、货币经纪等新型持牌机构。强化穿透式监管,延伸至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打违规关联交易、抽逃出资,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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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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