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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财观 | 债市“科技板”周年观察:量升之后如何进一步质优?

新华财经|2026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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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研体系的重塑是打通科创债定价堵点的关键一环,只有让市场“看得懂”科创主体,才能真正实现风险与收益的有效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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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梁蕴兮,远东资信债券市场研究中心主任

我国债券市场“科技板”落地已满一周年。一年来,科创债累计发行规模突破2.6万亿元,在支持科技创新、培育新质生产力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基于对十一家证券公司与四家股权投资机构的走访调研,本文系统复盘运行成效,并结合市场堵点就高质量建设“科技板”提出建议。

一、运行亮点:量增、面扩、创新提速

发行规模放量,融资效率显著提升。 截至2026年5月“科技板”落地一周年,科创债市场认可度较高,超额认购倍数平均达2.6倍,发行利率普遍在3%以下,超五成低于2%。在“绿色通道”机制支持下,审核周期较普通信用债缩短5至10个工作日,更好适配了科创企业快速融资需求。

从发行节奏看,除2025年5月政策密集释放期发行规模达3500亿元外,其余月份月均约两千亿元,显示出发行韧性。笔者认为,这一韧性反映出科创主体对债券融资的刚性需求正在逐步释放,预计2026年全年发行规模仍将保持在2.2万亿元以上。

期限结构优化,错配有所缓解。 落地一年间,科技型企业短期债占比较高,三年期以下超六成,270天以下超短融占比近两成。今年3月交易商协会优化机制后,270天以下科技型企业科创债和三年期以下股权投资机构科创债实现清零,融资期限稳步拉长,有效缓解了科创领域“短债长投”的期限错配难题。

民企参与度提升,低评级主体实现突破。 长期以来,民营企业资产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等信用特征与债券市场低风险偏好之间形成供需错位,存在无形发行门槛。“科技板”落地一年来,民营企业科创债占比升至8.7%,发行规模约为上一周期的2.5倍;2026年1月1日至5月7日,民企发行占比进一步提高至12%,远高于全市场非金融信用债民企约3%的占比。主体评级方面,AAA级仍占73%,但AA-及以下主体已有7家成功发行科创债,信用层级进一步下沉。

发行主体多元拓展,股债联动效应增强。 一年来,金融机构发行规模达4000亿元,除大型商业银行外,政策性银行、城农商行以及证券公司也积极参与,覆盖了信贷投放、债券承销、投资联动等多元场景,有助于形成“以债促贷、以债促投”的服务格局。股权投资机构发行规模近800亿元,其中民营股权投资机构实现零的突破,截至2026年5月已有12家机构发行14只债券,规模超36亿元。部分科技型企业还将募集资金用于子公司基金投资或科创领域股权投资,有利于放大债券资金杠杆效应。

产品创新落地,填补融资空白。 政策引导下,附特殊条款的科创债占比近60%,以经营维持承诺、偿债保障承诺等保障类条款为主,笔者认为,这类条款之所以成为主流,在于其能够在不改变债性的前提下有效提升对投资人的吸引力。2025年底,科创可转债正式落地,其“债性保底+转股可选”的股债结合机制,既能降低发行人当期融资成本与偿债压力,也为投资者提供了进退灵活的配置渠道。目前已有两家非上市民营企业成功发行,表明这一工具可有效服务尚未达到主板上市门槛的成长期科创主体,填补了非上市科技型企业股债结合融资的空白。

增信体系日趋多元,风险缓释工具作用显现。 AA级及以下主体发行高度依赖增信担保,第三方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核心方式。落地一周年共计209只科创债设有第三方担保。2025年6月交易商协会完善风险缓释凭证(CRMW)规则后,一年内信用CRMW创设规模超50亿元,平均覆盖率达55%,央地协同担保、CRMW加主体反担保等多种增信模式在实践中逐步落地。

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路径建议

靶向培育主体,强化激励与成本补贴。科创债“新主体”扩容受限,原因之一在于部分硬科技企业、创投机构主体对科创债认知不足、发行意愿较低。笔者建议,建立分层分类培育体系,由专业机构建立科创评价体系筛选优质潜在主体,搭建“白名单”或重点培育库,开展政策辅导与发行前培育。推动政府部门、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牵头开展政策宣讲,消除科技型企业和创投机构的发债顾虑。鼓励地方政府加大补贴力度,对民营科创主体发债给予贴息、担保费补贴、发行费用减免等支持。同时分类优化机制,对大型高等级主体鼓励发行中长期债券发挥示范效应,对成长期主体进一步简化流程、提升募集资金使用灵活性。

构建多层次担保体系。 增信担保覆盖面有限是制约民营、轻资产科创主体进入科创债市场的核心障碍。笔者建议推动地方引入金融、财政、担保、保险等各类资源,设立专注服务本地科创主体和创投机构的政策性担保或再担保基金,推广央地合作增信模式,扩大第三方担保覆盖面。适当放开创设资质,鼓励商业银行、券商、信用增进机构创设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简化创设流程,降低创设门槛。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建议可探索将专利、未来收益权、优质项目股权等科创特色资产纳入反担保措施,加快建立统一的无形资产估值标准,培育专业评估机构,提升无形资产增信认可度。

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优化市场生态。部分科创债品种成交活跃度不足,长期将制约一级市场可持续性。笔者建议建立科创债专项做市制度,对为中低等级和民企科创债提供做市服务的机构给予交易费用减免或考评激励,丰富科创债指数产品,吸引被动配置资金流入。中介服务机构挖掘新主体成本高,因此动力不足。建议对服务硬科技企业和民营创投机构的中介机构,在信息披露和尽调责任方面建立容错与优化问责机制。

重塑投研生态,提升风险定价能力。当前固收领域尚未形成与科创发展相适配的投研体系,笔者建议推动评级机构和投资机构构建“科创属性+信用资质”双维度投研体系,对科技型企业增加技术水平、研发能力、赛道前景等科创硬实力的考量,对股权投资机构结合管理费收入覆盖程度、风险管理水平和投资赛道前景进行综合判断。笔者认为,投研体系的重塑是打通科创债定价堵点的关键一环,只有让市场“看得懂”科创主体,才能真正实现风险与收益的有效匹配。

科创债为试点,探索高收益债市场。 科技型企业及股权投资机构本身具有高风险、高成长性特征,与高收益债市场更加契合。笔者认为,适度发展高收益科创债市场,有助于此类主体在不依赖强担保和强政策支持的情况下实现融资,推动定价回归市场化。海外经验也表明,高收益债市场可成为科创企业的重要融资渠道。当前,我国债券市场不乏具备投资高收益债能力及意愿的资金,建设高收益债市场的重点在于完善制度体系与市场生态。一方面,引导各方理性看待信用分层与风险释放,鼓励风险衍生品创设与应用;另一方面,健全违约处置机制,强化信息披露要求,优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同时,稳步培育高收益债投资者群体,鼓励社保基金、企业年金、个人养老金等中长期资金参与,获取长期稳定收益。

 

编辑:王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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