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推动科创板持续深化改革 持续扩大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的适用范围
《若干措施》提出,推动可控核聚变、具身智能、大模型、量子计算、脑机接口等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企业在科创板上市,持续扩大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的适用范围,增强资本市场对前沿科技领域未盈利企业的制度包容性与适应性。
新华财经北京7月23日电 上海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等9部门23日发布《上海市充分发挥直接融资功能 进一步加强科技金融服务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旨在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充分发挥上海市直接融资功能优势,强化对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扎实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联动发展。
在构建完善股权投资接续机制方面,《若干措施》提出,构建投资接续长效机制。加快与全国社保基金会合作设立优选项目基金,建立资本接力、协同赋能的长效机制。研究设立S母基金,引导更多S基金在沪集聚,吸引保险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等多种主体出资设立S基金或参与份额交易。探索推动将S基金纳入嵌套层级豁免范围。
健全科技并购生态体系。持续强化上市公司并购科技企业审核标准公开,支持交易双方以多元化的评估方法为基础协商确定交易作价。发挥第三方市场化服务平台功能,建设科技企业并购案例库和估值数据库。推动科技企业适用简易审核程序典型案例落地,鼓励开展第三方并购。做好国家级并购基金对接服务,发挥上海市国资并购基金矩阵作用,吸引集聚市场化并购基金,围绕科技企业产业链开展并购交易。鼓励国内保险公司与海外机构开展技术合作,开发并推出本土化并购保险产品。
优化一二级市场投资接力。做好科创板重点硬科技企业规范培育工作、境外上市沟通协调工作和创业板地方政府推送企业信息工作,市区联动做好企业合规辅导,支持上海市重点科技企业对接境内外资本市场。优化面向科技企业的上市辅导体系,整合中介机构资源,提供精准的资本市场培训与对接服务。支持设立基石投资基金,并为其跨境投资提供审核备案汇兑等便利。鼓励公募基金、银行理财等资产管理机构设立更多科创主题ETF基金、科创理财产品等,培育二级市场科技投资力量。
在发挥资本市场关键枢纽作用方面,《若干措施》提出,推动科创板持续深化改革。推动出台科创板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等企业适用第五套标准上市审核指引,推动可控核聚变、具身智能、大模型、量子计算、脑机接口等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企业在科创板上市,持续扩大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的适用范围,增强资本市场对前沿科技领域未盈利企业的制度包容性与适应性。用好优质科技企业试点IPO预先审阅机制,推动进一步完善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优质投资机构及专业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机制。
便利科技企业再融资。用好再融资支持政策,优化再融资审核流程和再融资时间间隔,允许按照未盈利标准上市且尚未盈利的企业及存在破发情形的企业再融资,优化再融资申报材料等,支持科技企业灵活运用增发、配股、可转债等多种工具进行融资。推动再融资储架发行制度落地实施。
深化债券市场“科技板”建设。推动科技创新与民营企业债券风险分担工具、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等政策工具在上海落地,鼓励金融机构创设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形成央地协同的增信体系,为科技创新债券发行提供支持。用好上海市有关贴息政策,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深化科技创新债券产品创新,支持更多科技企业发行科创可转债等股债关联产品。
在丰富多元长期资本供给方面,《若干措施》提出,拓展金融资本来源。探索经相关决策程序后,对优秀基金管理人设定差异化国资出资比例、门槛收益率等条件,积极吸引社保基金、保险资金等在上海市出资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引导保险、养老金等长期资本扩大以“优先股+可转债”方式参与早期科技企业融资的规模。借鉴巨灾债券的风险分层设计,探索发行结构化科技金融产品。鼓励上海市国资基金与AIC合作设立股权投资基金。
扩大产业资本投入。推动“链主”企业、上市公司等积极开展企业风险投资(CVC),股权投资集聚区加大对CVC的扶持力度。依托股权投资基金快速通道等机制,提升CVC落地服务效率。鼓励CVC向产业链上下游初创企业提供“资本+技术+市场”的综合赋能。支持CVC依托母公司的产业优势与国际化布局,助力被投企业链接海外市场与融资渠道,开展战略并购与产业整合,在跨境资本流动等方面提供便利化支持。推动CVC参与全球产业投资标准制定,支持其联合海外中资企业设立跨境产业基金,构建全球科技投资网络。鼓励在沪央企设立的CVC与上海市地方政府引导基金、社会资本合作,共同设立专注于填补供应链空白、攻克“卡脖子”技术的专项子基金。
鼓励高效利用外资。深化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发挥国资基金管理人的本土资源优势,推广“外资内管”模式,吸引境外优质资金。探索引入境外离岸人民币资金支持境内科技创新。对运作成熟、信誉良好的外资管理机构,推动优化设立审批流程,完善外汇资金汇兑便利,加强税务合规操作辅导。
在优化配套制度环境方面,《若干措施》提出,深化科技金融数智化建设。鼓励投资机构加大金融科技应用力度,利用人工智能大模型、智能体等技术提升投研能力。探索人工智能赋能科研新范式,推动国资基金提升投资运作数智化水平,加强对投资决策、投后管理、项目退出等重点环节的监测,建立健全基金风险预警和防范机制,打造符合科技创新规律的“敏捷资本”。
建设直接融资试验区。依托上海市股权投资集聚区及张江科学城、大零号湾等高能级科创集聚区,规划建设直接融资试验区。建立政策评估与反馈机制,定期梳理政策落地堵点,推动及时解决落实,总结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推动在试验区内形成资本、人才、技术、信息的高度集聚,构建覆盖从“0到1”概念验证,到“1到10”孵化加速,再到“10到100”产业放大的全链条融资服务体系。
编辑:王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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