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按期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 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收到湖北证监局警示函
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4日公告称,湖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王鸣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新华财经北京8月4日电 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4日公告称,7月7日,湖北证监局发布《湖北证监局关于对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王鸣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发行人作为公司债券发行人,截至2022年4月30日未按期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0号)第四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王鸣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对上述事项负有主要责任。湖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王鸣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公告称,2022年因面临重大不确定性事项,当代集团出现流动性风险,部分债务到期未清偿,导致无法按照原定时间完成审计工作。公司正努力与相关方面沟通,争取尽快完成审计工作,公司将在切实可行情况下尽快发布2021年公司债券年度报告及2021年度审计报告。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新华财经统计,目前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有13只债券实质违约或展期,涉及债券余额超60亿元。就在上一交易日,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公告称,因受新冠疫情不利影响,叠加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等变化,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未能于兑付日2022年7月20日足额兑付17汉当科MTN002到期本息。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经与发行人沟通,拟就17汉当科MTN002展期事项召开持有人会议。

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在4日的公告中还表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为上市期间特定债券提供转让结算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17当代01”“18当代02”“19当代F1”“19当代02”“19当代03”“20当代01”“21当代01”及“21当代02”公司债券将自2022年8月10日起按照《通知》有关规定转让。
编辑:王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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