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质生产力发展背景下激活民间投资
我国建立了促进民间投资资金和要素保障工作机制,充分发挥PPP项目新机制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的作用,为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提供融资,让民营企业敢于投资、愿意投资。
近年来,赣州市民间投资运行总体呈现增速放缓、占比回落、贡献减弱趋势,经济高质量发展、新质生产力培育受到一定制约。
(一)从整体趋势看,民间投资增速放缓,占全部投资比重持续下降
2021—2024年,赣州市民间投资增速整体呈现低速增长的趋势,平均增速1.6%,低于全部投资增速6.8个百分点。2024年民间投资占全部投资的比重不及一半,仅为47.9%,较2021年大幅回落10.6个百分点。民间投资对全部投资拉动作用减弱,拉动率由2021年7.6%下降到2024年的5.0%。
(二)从产业结构看,第一、二产业民间投资占比下降,第三产业民间投资领跑增长
2021—2024年,赣州市民间投资结构不断优化调整,第一、二产业民间投资占比下降,第三产业民间投资占比稳步提升,民间投资三次产业比例由2021年的1.9:62.7:35.4调整为2024年的1.1:52.7:46.2,第三产业民间投资占比大幅提高10.8个百分点。从4年平均增速看,第三产业民间投资领跑增长,第一产业民间投资下降13.3%,第二产业民间投资下降2.5%,第三产业民间投资增长7.5%。
(三)基础设施领域民间投资增长较快,制造业、房地产领域降幅较大
赣州市基础设施民间投资保持较快增长,连续4年保持两位数增长,4年平均增长38.6%,高于全部民间投资平均增速37.0个百分点,占全部民间投资的比重由2021年的3.7%提升至2024年的9.2%。制造业、房地产领域民间投资持续下行,2021—2024年,制造业和房地产民间投资平均增速分别为-2.7%、-3.0%,分别低于全部民间投资平均增速4.3个、4.6个百分点,降幅均呈现扩大趋势,两者合计占全部民间投资的比重超过六成。
(四)从资金来源看,民间投资以自筹资金为主,银行贷款占比较低
2021—2024年,赣州市民间投资项目到位资金增速逐年回落,年均下降4.5%,低于民间投资平均增速6.1个百分点。民间投资主要来源于企业自筹,2024年民间投资项目企业自筹资金占到位资金的比重接近一半;而来自银行贷款的占比仅为8.0%,占比远低于企业自筹资金。
制约民间投资活力的主要因素
民间投资是扩大有效投资、支撑新质生产力发展、稳住经济大盘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党中央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始终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坚定不移激发民间资本投资活力。我们通过调研发现,当前部分民营企业主要面临以下四方面制约因素。
(一)企业投资意愿减弱
受当前国内外复杂局势影响,我国经济增速放缓,部分基层政府财力有限,投资带动能力有所减弱。对江西省赣州市120个重大投资项目的调查结果显示,部分民营企业投资观望情绪浓厚,对未来预期偏弱,投资趋于谨慎。
(二)新兴领域难以把握
当前江西省赣州市民间投资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和房地产等少数传统行业,部分创新能力及技术水平要求较高的新质生产力相关领域因投资风险大、进入门槛高,部分民营企业对投资方向和投资领域一时难以把握,不敢轻易加大投资力度,在这些领域的投入相对不足。
(三)市场有效需求偏弱
近年来,随着人工成本、原材料价格的升高,企业的运行成本有所增加。而当前市场有效需求相对偏弱,实体经济特别是工业企业收益有所回落,扩产投资积极性不高。同时,当前房地产市场仍处于止跌回稳阶段,部分企业去库存压力犹存,投资意愿有待提升。对江西省赣州市120个重大投资项目调查结果显示,10.8%的项目投产后年回报率为20%以上,37.5%的项目投产后年回报率为10%以下。
(四)融资渠道不够多元
调查显示,部分民营企业依然面临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融资渠道较为单一,资金保障不够充分。一方面,江西省赣州市民营企业规模小、竞争能力弱,企业融资渠道不够多元,依靠证券市场直接融资较少,投资资金主要来源于企业自身积累和银行贷款,利用债券和股权等方式融资的难度较大、空间偏小。另一方面,间接融资难、成本高。银行出于风险控制及盈利需要,对部分新兴行业资金投放较为谨慎,信贷抵押物局限性较大,部分民营企业筹资难度有所加大。
激活民间投资相关策略
民间投资是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引擎。有效激活民间投资需要进一步为民营企业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降低民间资本行业准入门槛,解决民营企业资金保障问题,不断提升市场需求,让民营资本“轻装上阵”,积极参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为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一)优化营商环境,提振投资信心
2021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民间投资的发展,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拟定民间投资发展政策,建立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机制,协调解决民营企业发展难题。当前,要进一步降低民间投资的非市场风险,更加注重优化营商环境,为民营企业营造良好、公平、稳定、安全的投资环境。一是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深刻转变,全面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持续降低企业成本,继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民营企业生长,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二是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持续抓好国家民营经济、本地民间投资相关政策措施,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加强常态化民营企业沟通交流,保持政策稳定性和可预见性,一视同仁保障民营企业各项权益。三是加强信息共享。构建综合的信息共享平台,让民间投资者及时了解国家产业政策、地方投资政策、招商信息、产业导向、国内外经济发展动态等信息,为民间资本提供税收、金融、保险的政策服务以及投资、技术、市场、人力的信息服务,切实简化各类行政审批手续,进一步优化民间投资环境。
(二)清除市场壁垒,拓宽投资领域
我国建立了全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建设,扶持了一批国家重点支持的示范引领项目,让民间资本投得快、投得好。同时,还建立了常态化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机制,支持民间投资通过公建民营、公办民营、直接投资、独资、控股、参与联合体等多种方式参与基础设施领域项目建设,不断拓宽民间投资渠道。
当前,要进一步降低民间资本准入门槛,支持民间投资更多参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领域和新兴领域投资。一是放宽民间投资领域限制。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规范行政审批、许可、备案等政务服务事项的前置条件和审批标准,逐步向民营企业开放更多准予进入投资领域。除国家明令禁止的领域外,其他领域进一步对民间资本开放,支持民间资本有序进入传统垄断行业和领域,使民营企业获得平等的待遇。二是鼓励民间投资进入重点领域。常态化向民间资本推介具备一定收益水平、条件相对成熟的项目,引导民间资本参与交通、水利、城市更新、节能降碳、教育、金融等重点领域项目建设,支持民间资本投向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新兴领域,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三是创新民间投资进入途径。进一步明确和优化民间资本拓宽投资领域的方式方法,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国有项目,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项目实施细则,优化民间资本进入渠道,扎实稳妥地引导民间资本在各个领域参与当地经济社会建设。
(三)强化资金保障,丰富融资方式
我国建立了促进民间投资资金和要素保障工作机制,充分发挥PPP项目新机制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的作用,为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提供融资,让民营企业敢于投资、愿意投资;各地政府也高度重视民间投资项目,为项目建设提供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制约民间投资项目的难点、堵点,强化要素保障、服务保障和政策支持,全力推进民间投资项目落地和建设。
当前,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要坚持治本与治标措施相结合,加快构建民间资本信用担保体系,着力解决民营企业融资及债务应收账款拖欠问题。一是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紧盯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代表新质生产力的产业集群,扩大信贷投放,组建产业引导基金,同时加大对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汇报衔接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通过投资补助、贴息贷款等予以积极支持。二是加快构建民间资本信用担保体系。在政府引导下,以市场运作为推手,加快建立政策性担保、商业性担保及民间资本互助性担保,完善信用担保风险补偿机制,推进多元化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三是要建立多元化的资本市场融资机制。构建和完善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通过上市、资产证券化、发行债券等多种渠道进行融资,丰富民间资本的融资方式,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
(四)拓展市场需求,提高投资收益
2024年以来,全国各地加快重大项目建设,不断加大“两新”“两重”项目投入,一批交通、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项目稳步推进,加快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推动投资尽快转化为新质生产力,为民间投资发展提供了巨大机遇和空间。各地也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对民间投资的引导和带动作用,统筹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增发国债等各类政府投资资金,协调解决制约民间投资项目的难点、堵点,不断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提振全社会民间投资信心。
当前,要进一步发挥政府性投资和政策激励带动作用,以更大力度、更加有效的措施全方位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一是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抓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出台的契机,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带动上下游产业需求复苏,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二是加强企业对接帮扶。组织召开民营、小微企业与大型企业对接会,把民营、小微企业纳入大型企业生态圈,在政府采购、市政工程项目中为中小企业预留更多份额,对开放供应链、构建新质生产力配套产业集群成效较好的企业给予奖励,帮助企业更好开拓市场,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三是鼓励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鼓励民营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建设各类研发机构,集聚创新资源,增加技术储备,加快转型升级,加强对关键核心技术的开发和转化应用,努力掌握更多自主知识产权,培育更多自主品牌,进一步提高企业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增强企业发展内生动力,更好满足市场需求,提升新质生产力发展水平。
结语
民间投资对促进新质生产力培育、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国家高度重视民间投资的高质量发展,打出一套政策“组合拳”,出台了一系列激活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为民间投资带来了发展机遇。未来,需在积极落实国家一系列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举措,优化营商环境,降低民间资本市场壁垒,解决要素保障问题,积极提振市场需求,让民间投资活力充分释放,为新质生产力加快培育、新发展格局加速构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本文原载《债券》2025年3月刊,作者系江西省赣州市统计局普查中心 梁伟)
编辑:王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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