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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

新华财经|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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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针对一般工商业及其他两部制、大工业两部制用电,夏季和冬季高峰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80%。

新华财经北京12月19日电 上海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提到,针对一般工商业及其他两部制、大工业两部制用电,夏季(7、8、9月)和冬季(1、12月)高峰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80%,低谷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60%,尖峰时段电价在高峰电价的基础上上浮25%。其他月份高峰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60%,低谷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50%。针对一般工商业及其他单一制用电,夏季(7、8、9月)和冬季(1、12月)高峰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低谷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45%。其他月份高峰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17%,低谷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45%。
        关于进一步完善上海市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


编辑:郭洲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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