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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分析】失业保险助力稳就业保民生 业内建议关注新业态就业群体

新华财经|2023年0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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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认为,失业保险作为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和促进就业的重要基础,是就业服务体系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未来,建议将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纳入到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体系中。

新华财经北京3月17日电(记者张斯文)就业是民生之本。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五次提及失业保险。业内认为,失业保险作为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和促进就业的重要基础,是就业服务体系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未来,建议将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纳入到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体系中。

失业保险助力稳就业保民生

业内认为,失业保险政策在稳定就业、保障基本民生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有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大幅提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将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由60%最高提至90%,大型企业由30%提至50%。2022年全年,各级人社部门共向787万户企业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497亿元,是2021年的2倍。同时,我国延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共向1000多万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待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司司长桂桢此前表示,2022年,人社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接续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同时创新简化申领流程。2022年,全国共向1058万失业人员发放不同项目失业保险待遇887亿元,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生活兜底功能。截至2022年末,全国有2.38亿职工参加失业保险,同比增加849万人。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认为,近年来,我国商业保险、政策性保险和社会保险都取得了很大的成就。新冠疫情发生三年多来,失业保险基金使1000多万失业人员从中受益,大大缓解了失业人员的压力,同时通过加大对失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帮助失业人员再就业等都有突破。

关注新业态就业人群失业保险保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数据显示,目前我国个人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灵活就业规模达到2亿人,而我国当前总就业人口约为7.5亿人。这个数据值得高度关注。面对如此庞大的新就业人群,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金台律师事务所主任皮剑龙认为,我国虽然已经出台了很多相关政策和规范,逐步推进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工作,但仍然面临着许多挑战与困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劳动关系难以确定,劳动合同签订尚未全覆盖。新就业形态工作方式多样灵活,难以符合传统劳动关系认定标准,导致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游离于法律保护之外,部分企业利用平台的优势地位,使用劳务派遣、承揽、分包等各种方式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规避法律规定的责任义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

二是社会保障仍存在许多薄弱环节。由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很难与平台建立固定劳动关系,平台企业利用相关法规的漏洞,不愿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而且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流动性高、收入不稳定,尤其是社会保险关系的区域转接手续繁琐,导致其参保和缴费意愿不强,参而不缴或断缴现象普遍。

三是用工秩序混乱现象还时有发生。新就业形态企业用工主体、工作时间、工作方式、劳动报酬等更加灵活多样,许多就业者的劳动时间过长,休息时间得不到保障,在工作环境中也存在着伤害风险。

基于此,皮剑龙建议,一是调整完善社会保障规范,探索创新保障制度。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群体,除了强化用工单位的责任,还要在社保保障制度上进行推陈出新,切实保障这一庞大劳动群体的权益。

比如,要扩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当前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我国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仅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建议扩大这类人员的社会保险范围,打破将劳动关系作为社保关系的门槛标准,将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纳入到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体系中,增强其抵御风险的能力,切实保障其劳动权益。

“还有,要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失业保障和工伤保障。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为新就业形态人员分别建立自愿性工伤保险和失业救助制度,劳动者可以自由选择参加工伤保险并自己缴费。为了减轻劳动者的缴费负担并吸引他们参保,公共财政也可以给予保险基金一定的补助。”皮剑龙说。

二是补齐劳动法律短板。一方面要继续完善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尤其是要加快修改劳动合同法,解决当前劳动合同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协调劳动关系双方的利益平衡;另一方面建议尽快启动编纂劳动法典,用劳动法典的形式解决目前的法律空白,构建全新的劳动法律规则制度,有利于调整新业态平台的劳动者权益。

三是完善政府机关、工会、行业协会等主体的综合监督治理机制,进一步减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就业风险。

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

未来又该如何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在今年的政府报告中虽然没有就失业保险方面对下一步工作的进行具体部署,但从以往经验看,使用失业保险基金稳岗返还、使用失业保险基金等资金支持技能培训政策依旧会持续。

桂桢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举行的2022年四季度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下一步人社部将从五方面继续加强对困难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保障。

一是保障范围能宽尽宽。在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等常规保生活待遇的基础上,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延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

二是保障水平合理适度。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统筹考虑疫情对失业人员生活造成的影响和各地的基金结余情况,循序渐进,分类施策,逐步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

三是保障项目全面覆盖。在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基础上,增加代缴生育保险费,充分保障失业人员医疗和生育权益。在物价上涨时,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更好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四是保障群体突出重点。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大龄失业人员,领金期满后仍未就业的,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对未能及时就业的退役军人,办理求职登记后,可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五是保障服务能快尽快。继续深入实施失业保险待遇“畅通领、安全办”行动,推行“三免”经办服务模式,实现“免跑即领”“免证即办”“免登即发”,简化优化办理申领环节。


编辑:黎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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